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环保法实施情况 陈吉宁回应跨区治污难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修订后的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修订后的环保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11月3日,本次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11月4日的常委会联组专题询问会议由陈昌智副委员长主持。国务委员王勇、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等先后回答了相关询问。
三部门回应土壤污染治理
在专题询问会议上,吕薇委员提出如何解决大气污染物的高排放量问题。
对此,王勇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减少燃煤排放和机动车排放,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减少散煤使用,淘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燃煤锅炉,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同时,土壤污染也备受关注。王明雯委员提问,针对土壤污染治理下一步有何工作打算?
陈吉宁回应称,下一步环保部将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加快推动立法进程。二是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三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标准规范,修订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修订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防建设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五是督促地方完善土壤环境管理制度。
姜大明介绍,国土部将采取五类措施。首先,对严重污染的耕地依法进行地类的变更。其次,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第三,强化对受污染土地的用途管控。第四,要做好源头治理,坚决遏制产生新的土壤污染。第五,土地污染防治必须紧紧依靠科技创新。
陈政高透露,住建部正在制定工业污染场地规划细则,年底就可以发下去,以为各地在今后遵循。
拟定两个区域
联动试点方案草案
在专题询问会上,王毅委员提出,今后有关部门将建立哪些长效的体制机制来更好地解决跨行政区的流域和区域环境问题?
陈吉宁对此回应称:“近年来,环境保护区域、流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在推动联防联控、污染预警会商、统一相关标准、探索联合执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同时还存在很多深层次问题。”
主要包括三类问题。首先是按行政区域分割管理,导致区域、流域环境保护全局性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因为各自的发展阶段、利益诉求不完全一致、各自为政,导致各地在环保目标、政策标准、执法尺度方面难以统一。
其次是职责关系、事权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一些需要各省(区、市)衔接配合的事项应该由中央直接负责,但这些事项往往涉及中央多个部门,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导致一些跨区的环境问题比较难以解决,突出的就是京津冀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
第三是现有的协调机制比较松散,权威性不足。协作力度弱,效率不高,对于涉及各方利益的问题难以达成共识。
陈吉宁解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在部分地区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试点;开展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
“环保部正在牵头做这两项试点工作的方案。目前我们已经有了初步方案,正在积极与各部门协调,希望按程序报批之后开始实施试点工作。”陈吉宁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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