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爆表却不预警 是在为“霾”作伥
这次有些地方的“雾霾爆表却不预警或低级别预警”问题,却无疑让人看到了另一种“霾”:政策落实、法规执行层面消极应对的意识之霾。
环保部日前痛批,大庆市重度和严重污染持续37个小时,其中AQI(空气污染指数)达到500持续24个小时,应启动红色预警,但该市仅预测到一天重污染,实际启动了橙色预警。环保部还通报,哈尔滨严重污染持续26个小时,AQI达到500持续14个小时,但仅启动了蓝色预警;内蒙古通辽市近2天AQI指数持续达到500,可当地在环保部及自治区环保厅督促下,才启动蓝色预警。
重霾本该是“应急应对集结号”,当某个地方霾祸来袭,必须尽早启动对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所谓因时而变、随事而制,针对灾害性天气启动应急措施,也是“防灾”题中应有之义——尽管这难以根除污染过程,可它能拉低污染峰值,也是将公众健康权在政策考量中“置顶”的必要保障举措。
可如今,在大庆等地,灰霾锁城那么严重,民众没等来应有的预警,却等来环保部对其预警不力的通报,实在叫人无言以对。
值得注意的是,大庆还是此次大面积重污染的“发源地”之一——环保部关于此轮重污染成因分析的会议上就指出,东北、华东地区大范围的污染过程,始于11月3日至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绥化和大庆一带冬季燃煤采暖和生物质燃烧排放。
按说这些地方必须针对性地加强治污,可连预警都后知后觉,其治污能力与决心也难免让人怀疑。
毫无疑问,霾来不是一日之“果”,驱霾也需久久为功,而不能仅靠临时性应急。应急响应终究是治霾的“紧急形态”,而要永久性地跳出“霾祸困扰”,还需从控污减排等治本层面狠下工夫。
但“呼吸保卫战”既要靠平时做好防控基本功,也要切忌在应急层面掉链子。地方必须在平时和“霾来时”两种状态下都做好准备,毕竟,日常化治霾的效果,时间久了才看得出;雾霾天的应急,则关乎空气短期内能否迅速转好,更直接显性地关系民众呼吸。
这次有些地方的“雾霾爆表却不预警或低级别预警”问题,却无疑让人看到了另一种“霾”:政策落实、法规执行层面消极应对的意识之霾。对公众而言,这类霾能否尽早驱散,也攸关对治霾的信心。有些部门关键时刻都不绷紧弦,日常治理又能“走心”到哪去呢?
去年12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明确表示,对应急预案启动不及时、应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期待这次督察结果,是为首次对预警不力问责埋伏笔。更期待,追责预警不力者能在对具体指涉情形的细化中,演变为常态化的制度设计:针对预案启动迟缓、预警等级跟污染程度不匹配、预警排污措施未落实等具体情况,确立对应的责任定性与分量。这样一来,才能对“雾霾爆表却不预警”形成更强效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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