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多个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委、市政府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殷切期待,向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发起总攻。
这场整改犹如一场强劲的“绿色风暴”,劲风过处,一个个环境污染问题被分解细化,一项项责任被明确到人,一处处污染源被重拳治理,一批批历史遗留下来的环境问题正被连根拔起……
伴随而来的,是荆州市环境质量形势呈现稳定好转态势。今年来,截至9月中旬,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77天,占68.9%,同比增加21天,上升8%,PM10浓度均值同比下降10.3%。1月~9月,荆州市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标,主要湖泊和水库总体水质总达标率均有上升;基本农田区、蔬菜种植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在清洁等级。
思想上拧紧
高位推进直面问题不回避
今年以来,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荆州市19项突出环境问题,荆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分批次交办市级环境问题和信访件346项。
荆州市委书记李新华强调,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是一项政治责任、一种政治担当,轻视不得、松懈不得、马虎不得,要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标本兼治,以抓铁留痕的劲头,经常抓、长期抓,必见成效。
荆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迅速将19项省级和346项市级突出环境问题一一分解。按照项目化、目标化、责任化、时限化要求,所有问题被细化到部门,明确工期,挂图作战。
为深入了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荆州市市长杨智多次深入一线调研,针对涌现出来的新问题作安排部署,责成荆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建7个市级督查组,综合督查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环保、住建等部门切实行动起来,抓紧督办落实。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在荆州市各部门的强力推动下,多个突出环境问题“肠梗阻”的情况得到疏通,多个历史遗留下来的环境问题有了一份解决“时间表”,多个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措施上压实
精准发力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剖析荆州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多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点多面广、情况复杂。
荆州市采取两手抓方针,一方面堵住污染源头,继续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深入推进“三禁两治”(禁烧秸秆、禁燃煤锅炉、禁燃放鞭炮和治理扬尘、治理汽车尾气)和“三污同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土壤污染治理,梳理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具体措施,统筹推进,专项治理。
一方面引导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借助开展以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为主要内容的“五城同创”活动,用国家级标准倒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使城市环境提档升级。
荆州市河流交错、湖泊密布,全市大小河流近百条,水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荆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四湖总干渠水环境治理问题提高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制定了《四湖总干渠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源头治理,层层推进。
今年来,荆州市多次召开协调督办会,关停沿线污染严重的“十小”企业、砂石码头、畜禽养殖场57家,治理黑臭水体60余处,封堵中心城区污水口,开展污水管网改造,推进排江工程扩容,实施江河湖连通,确保按省划定的时间在2020年前彻底解决四湖流域水污染问题。
行动上给力
负起责任铁腕治污不手软
今年1月22日,沙市区一金属电镀表面处理加工厂违法生产,并排放重金属超标废水,工厂负责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这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荆州市宣判的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
新《环境保护法》为荆州市环境执法装上了“钢牙利齿”,打开了荆州市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新局面。
如今,荆州市正在积极研究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健全环保督察督企督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高起点、高站位明确生态保护责任。
担起责任,按照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荆州市委、市政府充分运用按日计罚、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以来,荆州市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00余家,立案处罚117起,移送司法机关11家,拘留7人,起诉两起,依法关闭污染严重企业、非法作坊116家,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未完成的突出环境问题,荆州市实行一事一策,一一交办到位,定期调度、限期整改、销号管理,确保各项突出环境问题按时限整改到位。截至9月28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荆州市的19项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销号6项,已完成整改正在申请销号1项,取得积极进展5项,7项正在按时间节点推进,其中查处违法企业4家,罚款13万元,责令停产1家。市级交办的环境问题和信访件共346项,已完成12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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