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安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即“冬十条”,举全市之力,打响西安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冬防期间启动最为严厉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1-10月份,优良天数183天,同比减少37天。进入11月份,仅获得了3个优良天数,出现了12天的污染天气,先后启动了两次三级重污染应急天气响应。进入冬季后,受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加之取暖季燃煤设施启用,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巨大、任务艰巨。
我市冬防期为11月15日到2017年3月15日,共121天。冬防期间将启动最为严厉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实行“效能考核制”,每月对各部门履行行业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区县、开发区实施重点指标“目标考核制”,每月按优良天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PM10月均浓度三项指标分别排名,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对PM10月均浓度排名在末位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责令书面检查;连续两次排名在末位的予以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在末位的予以责任追究。
冬防期,按照《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6)》中明确的指标任务,对区县、开发区实施重点指标“目标考核制”,即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经开区优良天数不少于61天;阎良区、临潼区、航空基地不少于62天;长安区、高陵区、户县、周至县、蓝田县、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不少于63天;各区县、开发区重度污染以上天数不多于18天,PM10月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
渣土清运车辆沿途抛撒随意倾倒一律查扣
冬防期,全市除地铁、抢修抢险、市政应急工程及市政府批准的重大民生项目外,严格执行“禁土令”,在建工地原则上停止开挖、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对事关民生工程允许进行涉土作业的,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一律停工并限期整改。凡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进行涉土作业的,在责令停工的基础上,予以上限处罚、全市通报批评,并纳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
同时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在气温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区县、各开发区每天不少于四次冲洗、吸尘保洁、喷雾降尘;每周对二类以上道路、隔离带、防尘带、绿化带至少进行两次大冲洗;当连续一周无有效降水,或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时,组织开展大擦洗活动;每晚对渣土清运通道开展不少于3次的吸附式冲洗保洁作业,对允许涉土作业工地周边道路进行不间断冲洗保洁。
每月对区县、开发区城市主要道路、渣土清运通道保洁情况(PM10浓度)至少进行1次监督抽测,结果在媒体上排名公布。
对30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管
冬防期,我市将对全市火电、集中供热、水泥生产等30家重点排污企业安排执法人员,进行24小时驻厂值守监管制度,确保污处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下大力整治原煤散烧污染问题。凡建成区内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全部改用天然气、电、油、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凡纳入洁净煤配送网络体系内的煤炭经营场点,必须配送优质蜂窝煤、点火煤、焦炭、兰炭等洁净煤,严格按照全密闭管理标准整治到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未纳入洁净煤配送网络体系内的煤炭经营场点,一律予以取缔。
严格煤质监管,加大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高限处罚并责令清理。
多环节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冬防期间,我市将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限行措施,并采取部门联动、市区协同等措施,在全市形成“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查处网络。以早市、夜市、集贸市场、三环沿线、绕城高速出口以及柴油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为重点区域,以泔水车、轻型货运车、低速载货车、物流运输车、垃圾清运车、城际客运车等车辆为重点对象,对检测发现的“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由交通部门予以强制维护,营运车辆停止营运,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每月对“冒黑烟”车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集体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一律责令整改
冬防期间,我市将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落实台账式管理,对全市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统一监测,对全市所有汽修行业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达不到排放要求的,一律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污处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户以及治理不到位的单位集体食堂,一律责令整改。加快推进全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年底前,各区县、开发区分别完成1-3个烧烤集中经营示范点建设任务,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规范整治任务。
逐步实现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我市将以街道、乡镇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冬防期每天对辖区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行为进行监管,坚决遏制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凡检查发现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的,一律在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
同时加大对日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分区域禁售、禁放管理规定,逐步实现由主城区扩大到建成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对偷排偷放拒不改正企业实施按日计罚
冬防期,市治污减霾办将组成综合督导组,分片区强化冬防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也将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每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予以通报。
同时,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违法企业,依法高限处罚,责令停工、停产、停业整改或关闭。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计罚;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改造524辆国Ⅳ排放标准渣土车
开展建设工地标准化管理、渣土车全密闭型改造、治污减霾“三级网格化”管理、油烟净化深度治理、柴油车加装排放后处理装置等五项试点示范。
在雁塔区开展渣土车全密闭型改造试点示范,从源头上解决渣土车扬尘污染问题。冬防期完成全市524辆国Ⅳ排放标准渣土车的改造任务,其他暂不能完成全密闭型改造的渣土车,必须使用篷布密闭遮挡。
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联合办公
冬防期间,我市将分别开展建设工地标准化管理、渣土车全密闭型改造、治污减霾“三级网格化”管理、油烟净化深度治理、柴油车加装排放后处理装置等五项试点示范,引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质增效。
同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联合办公,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气象及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细化重污染天气管控清单,加大监督检查落实力度,有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齐发力推进关中地区联防联控
冬防期间,我市还将会同省大气办和关中五市两区,积极落实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的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西咸新区联合执法力度,每半月开展一次结合部区域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交互检查,互通信息,互促整治,减少大气污染物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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