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严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
更新时间:2017-05-10 15:1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2511
为确保城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江西省新余市日前对全市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开展专项治理,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工程监管单位具体责任,建立问责制度,确保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国家和江西省年度考核目标。
专项治理按照“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属地落实”原则推进,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严格落实“二个到位”“四个一律”和“五个百分百”标准。“二个到位”即开工前必须做到扬尘治理方案到位、喷雾降尘机到位。“四个一律”即所有裸露土方一律覆盖,所有施工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五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施工道路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
同时,要求施工现场在明显位置必须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姓名、举报电话等内容。明确市政管网及道路工程施工作业防范和降尘措施,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发布红色预警时,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对未履职尽责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