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加快气代煤电代煤改造
山东省淄博市把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原则,积极推进气代煤电代煤进程。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1.1万户改造任务,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5万户改造任务。
淄博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淄博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集中供暖范围以外的区域全面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对现有具备条件的村(居),2017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10万户气代煤电代煤建设任务;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收尾任务。
淄博市提出,各区县要在集中供暖范围外,划定气代煤电代煤实施区域,实施气代煤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村(居)已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集中居住;有单独且通风良好的厨房;房屋建筑质量稳固,不是即将拆迁房屋。对于不符合气代煤工程实施条件的村(居),实施电代煤工程。
此外,淄博市明确要求,实施气代煤工程,燃气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不得向用户收取,且购买取暖设备的费用、用气费用政府给予补贴;实施电代煤工程,相关设备和用电费用政府也给予补贴。其中,燃气壁挂炉按照购买价格70%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最高补贴2700元,推行气代煤用气政策,气代煤采暖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自2017年起,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补贴时间暂定3年。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