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重点企业冬季错峰生产
为保障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山东省临沂市日前制定《重点行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加大生产调控力度,切实削减污染负荷。
临沂市明确了错峰生产行业,包括水泥(不含粉磨站)、钢铁(含镍铁合金、锰铁合金、铸造铁、球团等)、电解铝、炭素等行业企业,实施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错峰生产期间,所有水泥生产线(不含粉磨站)全部进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钢铁行业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等企业按照《山东省钢铁企业采暖季错峰限停产指导意见》执行,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鑫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球磨铸铁管有限公司参照山东省钢铁企业错峰限产停产比例要求,限停产50%,以高炉、矿热炉生产线计,计算结果不足整数台的,采用这一高炉、矿热炉某时间段内连续停产的方式实施。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回转窑球团生产线限停产比例50%,以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的年均产量计。电解铝行业企业限产30%左右。炭素行业企业按生产线计限产50%以上。
临沂市要求,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应急减排要求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各县区根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制定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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