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印发排污许可制实施计划
更新时间:2017-12-01 09:5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韦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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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近日印发《南昌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发挥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效能,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促进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南昌市将以核发排污许可证为契机,全面梳理排污单位环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通过提高排放标准或加严许可排放量等措施,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对没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已实施排污许可的企业,将排污许可日常管理中的实际污染物排放量作为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的统一数据,与拟开征的环境保护税有机衔接,引导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并诚信纳税。
南昌市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重点行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到2020年,基本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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