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现“大气十条”目标
天津市环保局今日公布全市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2013年~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2017年,天津市PM2.5年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与2013年相比,下降35.4%,完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目标。
具体看,2017年,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53,同比下降1.8%,达标天数209天,重污染天数23天,同比减少6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0.1%。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62微克/立方米、94微克/立方米、16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CO和O3浓度分别为2.8毫克/立方米、192微克/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中,SO2年均浓度和CO浓度均达到国家标准,PM2.5、PM10、NO2年均浓度和O3浓度分别超过国家标准0.77倍、0.34倍、0.25倍和0.20倍。
2013年~2017年,天津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显著增加,从2013年的145天增至2017年的209天,增加64天。其中,一级优天数从2013年的6天增至2017年的24天,增加18天。全市空气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从2013年的49天降至2017年的23天,减少26天,重污染天气发生率明显降低。
与2013年相比,2017年天津市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均显著下降,PM2.5、PM10、SO2、NO2分别下降35.4%、37.3%、72.9%、7.4%;其中SO2下降幅度最大,2017年年均浓度首次降至20微克/立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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