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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机动车污染如何发力

更新时间:2018-01-29 11:21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阅读:1644 网友评论0

打赢蓝天保卫战,机动车污染防治是一个重要战场。2018年,环保部将在全国开展机动车和油品监督检查,并将加快建立完善事前的信息公开制度、事中的达标监管制度、事后的环保召回制度“三位一体”的机动车环境监管体系,加快推进遥感监测网建设和数据联网,利用联网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筛选超标车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助力。  

日前,环保部通报了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涉及机动车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两家车企被罚款超过3800万元。此举释放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的强烈信号。  

该出手时需出手  

1月13日,北京2018年首个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启动。当天,针对移动污染源,北京市环保部门共检查8.2万多辆次机动车,其中717辆被移交交管部门处罚。  

北京市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机动车源污染物约占本地排放源的31.1%,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甚至会超过50%。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处长李昆生介绍,北京市重型柴油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4%左右,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和90%以上。从全国来看,全国2亿辆在用车,属高污染车的约占10%至20%,这部分高污染车排放的污染物约占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60%至70%。  

在此前环保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曾通报,重型载货车在京津冀地区保有量过大,增速过快,排放氮氧化物过高,是导致区域内氮氧化物浓度超标的主要原因之一。京津冀地区货运交通以公路运输为主,重型柴油车保有量约为83万辆,氮氧化物排放占区域总量的五分之一。  

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尽管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步伐不断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紧迫。  

以北京为例,2017年1月至11月,环保部门查处重型柴油车排放超标起数同比增长283.9%;截至去年11月底,淘汰包括重型柴油车在内的老旧机动车44.7万辆,远超30万辆的年度目标任务。与此同时,全面供应“京六”标准汽柴油,并实现了普通柴油和车用柴油的并轨等,各项措施紧锣密鼓。“近几年,北京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一直在下降,如氮氧化物从8万多吨降到6万多吨,但机动车对污染物的分担率还在上升。”李昆生表示,随着工业减排、压减燃煤等其他污染源的退出,机动车污染更加凸显,要继续采取更新、淘汰或提高排放标准等措施促进减排。  

重点监控京津冀  

“环保部根据在用车环保定期检验、路检路查超标车辆统计数据和相关车辆生产企业信息公开情况,以及行业、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成立了柴油车打假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柴油车打假专项行动。”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说。  

“专项工作组通过在市场销售环节委托第三方购置新车、在企业生产现场随机抽样的方式按标准要求抽取车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通过调查,山东凯马汽车等两家车企的环境违法行为浮出水面。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介绍,根据京津冀部分城市的新车注册登记查验结果,近三分之一的重型柴油车与环保达标公告信息不符,存在着国二甚至国一车辆冒充国四和国五车辆销售的现象。此外,国四、国五车辆由于实际使用环节监管薄弱,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处理氮氧化物上,普遍存在篡改软件、少添加或不添加车用尿素的情况,导致实际排放严重超标。  

在天津、唐山等城市开展的实际道路测试结果表明,未添加车用尿素的国四重型柴油车比添加尿素的氮氧化物排放高出3倍至4倍,未添加车用尿素的国五重型柴油车比添加尿素的氮氧化物排放高出6倍至7倍。公路货运车辆普遍存在超载运输现象,也会大幅增加实际排放量。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已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列入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清单。然而实现以公路货运向铁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调整并不能一蹴而就。  

“短期内应着重解决柴油车、天然气车实际排放严重超标和油品质量差等问题,建立有效监控网络,对不同区域车辆采取不同的管控方案,切实降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型货车的实际排放。”丁焰认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应统筹规划,建立全覆盖的重型货车在线监控平台,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的排放监控功能。  

长效机制呼之欲出  

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实施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改变了过去监管部门不明确、职责划分不清、处罚依据不足的问题。  

田为勇日前表示,为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环保部将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采取更积极、更主动的措施,持续加大新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机动车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环保部将加快建立完善事前的信息公开制度、事中的达标监管制度、事后的环保召回制度“三位一体”的机动车环境监管体系。在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和在用车定期检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制度、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制度,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研究建立环保召回制度,配合交通运输部加快建立机动车检验、维修制度。将机动车环境管理纳入环境保护监测和监管执法体系,确保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质量。  

记者了解到,2017年年底,全部在用车定期检验机构已完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遥感监测网建设和数据联网,利用联网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筛选超标车辆,将为实现对新车生产企业精准化监管奠定基础。  

“环保部还将继续强化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田为勇介绍,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对整车生产企业、发动机生产企业、后处理生产企业及其他环保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不定期组织开展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篡改、屏蔽车载诊断系统(OBD)软件、弄虚作假、未按要求进行环保信息公开等各类违法行为,并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建立整车企业、发动机企业及后处理企业等违法行为黑名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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