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治理方式让“限塑令”落到实处
从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至今即将10年,但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笔者认为,限制“限塑令”执行效果的原因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限塑令”制度设计上存在较大局限性。“限塑令”规定,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但是,“限塑令”只规定了塑料购物袋不得免费提供,对塑料包装袋、快餐盒等其他类型的塑料包装用品是否可以免费提供并未做出规定,且其并未将饮食行业“打包”外卖及快递行业的货品包装行为涵盖在内,而这两个行业是塑料消耗的大户。
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互联网订餐平台一天使用的塑料餐盒量约达4000万个,快递行业一年需要消耗120亿个塑料袋、247亿米的封箱胶带。由于这两个行业的消费者目标人群都是对价格较为敏感的群体,因此很多商家基本上都以免费使用的形式提供塑料包装用品,客观上助推了塑料包装用品的大量使用。
二是经济利益驱使“限塑令”变“卖塑令”。“限塑令”规定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价格的杠杆调节机制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然而由于其收费对象是前来购物的消费者,因此塑料袋使用量的多少,对于作为出售者的商家而言不但毫无“痛感”,反倒可以通过赚取差价来提高利润。在不少大型超市,每年仅出售塑料袋就能赚上千万元,导致商家不但不控制塑料袋的终端销售量,反而积极引导、鼓励消费者大量使用塑料购物袋,间接鼓励了塑料袋的生产,使“限塑令”沦为了“卖塑令”。
三是成本因素使塑料包装用品的替代品难以推广。要从源头遏制塑料包装用品的使用及其造成的污染,关键还需要有合适的替代品。然而,目前已有的替代品如环保袋、无纺布袋等定价往往达到3元~5元,是塑料购物袋的10倍,且其承重力、耐水、耐污等性能与塑料购物袋相比缺乏优势,因此消费者普遍不愿意使用替代品。而新开发的降解塑料制品成本也不具有优势,以最常用的“28×42cm全生物降解袋”为例,每个袋子采购成本比普通塑料袋贵0.5元。假设以快递行业年消耗120亿个塑料袋的体量计算,一年就要增加60亿元成本。
由此可见,限制“限塑令”执行效果的原因涉及商品、供给与消费等多个市场构成要素,尤其涉及生产商、供应商和消费者等多个市场主体。市场是个有机体,这些原因相互之间也存在有机联系。
笔者认为,让“限塑令”落实到位,需要创新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在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运用综合手段推动“限塑令”的实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限塑令”。将饮食行业及快递行业,以及这两个行业商家使用的塑料包装袋、封箱胶带、快餐盒等塑料包装用品纳入“限塑令”的规制范围。
二是建议开征“塑料袋税”。可按照商家每年使用的塑料包装用品的重量及数量,以累进税制征收“塑料袋税”,促使商家从塑料包装用品的积极提供者变身为积极控制者。
三是推行税收抵扣制度,鼓励消费者减少塑料包装用品的购买消费。规定顾客在大型超市等购物时没有购买塑料包装袋的,年底可以凭购物单据,一次性抵扣部分个人所得税或获得消费退税。
四是推行押金制度,鼓励消费者支持塑料包装用品回收。对快餐盒等一次性塑料包装用品的附带销售实行押金制度,在回收过程中予以返还,从而督促快递行业和餐饮行业的消费群体积极参与回收一次性塑料包装用品。
五是加大塑料包装用品替代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组织科研力量对相关领域进行专题研究,对类似企业或给予技术扶持,或给予研发奖励,或给予销售补贴,帮助科研企业拿出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满足市场需求。
“限塑令”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希望能通过综合治理,尤其是通过润物无声的经济手段,将“限塑令”从政令变为民众习惯,从而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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