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春季太原气候干燥、风大,扬尘污染较为突出。为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山西省太原市明确要求,3月31日前,未经市政府批准,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
根据今年《太原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于各项重点工程确需施工的,需报市政府同意方可施工。对违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为了减轻扬尘污染,太原市还提高了建筑工地的管理标准。要求所有施工工地在开工前,严格按照“绿色文明工地”标准,制定扬尘控制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或辖区政府备案,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复工。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施工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防溢座与道路之间不能有裸土。
太原市要求建成区范围内的裸露地面和城乡接合部暂不开发的裸露土地要采取绿化、硬化等综合措施,消除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城乡接合部及城中村拆迁渣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力度。对不能及时清理的,责令实施平整全覆盖或绿化。
此外,工业企业所有散状物料堆场必须全部密闭,厂区内所有堆存的工业固废全部限期清除。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实现物料堆场全密闭,并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还将充分利用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对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工地责令其停工整治。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再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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