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山东省平原县县委、县政府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举全县之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7年1月~12月,平原县“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240天,比去年同期增加58天,同比改善31.9%。SO2、NO2、PM10、PM2.5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34.2%、14%、19.6%、22.7%。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并直接分管环保工作,11名县级领导分工负责,28个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党委政府统揽、分线一线作战”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治理大格局。出台《平原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县委与13个乡镇(街、区)党委签订《党委全面履行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书》,县政府与各县直机关、13个乡镇(街、区)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实现责任边界明晰化、责任内容清单化。
抓好问题整改。2017年以来,平原县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和环境保护部专项督查、强化督查、秋冬季攻坚行动巡查为动力,先后召开8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0多次现场督导问题整改。截至今年1月底,县环保局共出动执法车辆2000余车次,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组织夜查企业50多次,实施行政处罚180件,处罚金额总计625.6万元,极大地震慑了违法排污行为。
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平原县坚持抓牢“稳水、重气、抓危废、保土壤”4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境内河流断面水质基本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的基础上,加快了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进度。新建并启用了两处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提高了自动化、数字化、科学化监管水平。加强相家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饮用水安全。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10项重点工作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从“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等5个方面入手,科学依法施策,合力持久攻坚,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截至1月底,全县520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实现取缔“清零”和清洁能源替代。35台10蒸吨以上锅炉超低排放和能效达标改造已全部完成;16家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示范工程建设、17家大型停车场及维修点规范整治、6家大型堆场料场扬尘治理及在线监测、37家重点企业煤场及灰场密闭改造工程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组织42家企业举办了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培训班,对各企业危废台账建立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辖区内年产10吨以上工业危废产生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摸排检查,组织全县70家企业、医院、汽修厂进行固体废物网上申报培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进行了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并对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进行了研究。同时,编制了土壤环境质量点位监测方案,顺利开展了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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