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更新时间:2018-04-18 09:41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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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即墨分局、即墨区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即墨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即墨区将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改善、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在部分镇(街)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
《方案》以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季度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PM2.5、PM10两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70%、30%。设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对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生态补偿,年终一次性结算,每季度公布累计环比改善情况。考核范围包括通济街道、环秀街道等7个街道。考核数据采用即墨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
《方案》提出,对镇(街)实行月度累计积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根据每季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对镇(街)进行奖罚。每季度考核排名在前两名的镇(街),区财政依次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奖励;每季度考核排名第六、第七名的镇(街),需依次向区财政缴纳10万元、15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全年PM2.5、PM10两类污染物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区财政额外给予3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奖励,年终一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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