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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彻底“消毒”

更新时间:2018-10-12 10:0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郄建荣 阅读:2698 网友评论0

尽管我国城镇居民都知道饮用的是自来水,但是,相信绝大多数人不知道自来水里的水取自何处,更不了解水源地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同样,尽管早在1984年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法》就明确提出,饮用水源地不能有环境违法项目。但是,事实又是怎样呢?确切地说,在今年3月底前,其中底数无论是老百姓还是监管部门都不是太清楚。  

经国务院同意,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与水利部联合启动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全面清除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进一步强调限期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目前,2018年饮用水源地违法问题清理已进入倒计时,但仍有1611个违法问题未完成整改。  

今天,生态环境部召开第三次视频会,未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228个地级市分管市长以及长江经济带分管县长们被喊来开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会上除了对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地区进行公开点名外,他强调,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任务。  

翟青指出,水源地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公开曝光,并按照虚假整改严肃问责。  

问题项目整治已完成逾七成  

1984年开始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期间虽然经过三次修订,但是,有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一直保留,2017年6月《水污染防治法》第三次修订时,对其中的要求又进行了强化。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付青说,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她说,按照法律要求,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都属禁止范围。  

同时,《水污染防治法》还提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对于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法律的规定是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法律还明文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此外,《水污染防治法》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必须划定保护区并设立界标和警示标志。  

虽然《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规定如此之明确,但是,生态环境部督查组赴现场的督查却发现,今年3月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及以上、其他省份地市级1586个饮用水源地仍存在6251个环境问题。“这些环境问题实际上都是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的,说到底就是违法问题。”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今年年底前1586个饮用水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必须彻底清除。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副局长夏祖义则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行动就是要检查法律提出的这些要求是否得到落实。至今,饮用水源地违法项目整治专项行动已经进行了两轮。夏祖义说,专项行动首次摸清了我国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风险底数,“这也是建国以来,针对饮用水源地所进行的最大规模、最全面的环境风险排查。”  

在全面摸清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的同时,生态环境部对违法问题清理整治进行了全面部署。在翟青看来,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是为了保障群众的“水缸”安全。翟青透露,自今年3月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到10月11日上午,各省(区、市)已关闭、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133个,治理搬迁工业企业691个,拆除取缔非法码头131个,整治清理农村面源污染问题1785个,饮用水源地许多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被切实消除。  

据生态环境部透露,截至10月10日,在今年需要完成整治的1586个水源地625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治4640个,完成比例为74%。  

四成省份未达要求被公开点名  

尽管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违法项目清理整治为此次全国范围的清理整治提供了成功经验,但是,要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完成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的清理,特别是有些违法项目已经存在上百年;有些问题涉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原住民或需要搬迁或需要建污染治理设施等,清理难度之大不难想象。  

“有些问题的难度甚至超过长江经济带。”在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看来,几十年的欠债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还清确实不容易。  

松涛水库是海南省儋州市一级水源保护区,9月下旬,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到现场督查时,这一水源保护区内仍存在着上百艘居民柴油船,且没有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措施;截至9月26日,广西自治区牛尾岭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上游仍有排污口。  

此外,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交通穿越问题、农业面源问题也不是个案。据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28日,江西省九江市庐林水库,S402威庐线公路穿越问题只制定了整治方案,应急防护措施尚未开始动工建设。  

6251个违法问题整治涉及全国31个省份272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翟青指出:“这里面既有大量的排污口、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等直接影响水源安全的环境问题,也有诸多工业企业、交通穿越、油库码头等突出风险隐患,其清理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据翟青介绍,至10月11日上午,仍有超过四成的省份工作进度没有达到序时进度(75%)的要求;在全国276个地市中,还有1/5的地市(52个)任务完成率不到50%。安徽铜陵、甘肃临夏、贵州六盘水、西藏那曲等4个地市至今仍未完成任何一项问题整治。  

任务完成比例比较低的省份被生态环境部公开点名,其中,青海省任务完成率53%,省内黄南州完成率33%,西宁市44%;贵州省任务完成率55%,省内10地市任务完成比例均在75%以下,其中,黔东南州25%、贵安新区30%、安顺市32%、黔西南州39%、黔南州50%。“特别是六盘水市整改完成率为‘零’。”翟青说,在长经经济带11省(市)中,目前贵州省整改进度最慢。未达到时序要求的还有甘肃省和黑龙江省,甘肃省的临夏州整改完成率为“零”;黑龙江省的双鸭山市完成率是25%。西藏、海南、广东、江苏、四川、天津、北京、内蒙古、广西等9省份任务完成率也未达到时序要求。  

环境部部长致函29地政府一把手  

在今天的视频会上,除了上海市、宁夏自治区和长沙等44个城市的分管市长没有到会外,228个地级市的分管市长以及长江经济带分管县长均到会,原因是这些地方还未完成水源地违法问题清理。  

虽然只有1611个违法问题未完成整改,但是这些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很多问题确实是长期粗放式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有的油库码头在保护区划定之前就存在,历史纠葛复杂。”据翟青介绍,有的保护区划定不合理,“个别保护区甚至将整个县城都纳入保护范围,由此造成的法律问题解决不了,调整保护区又怕担风险、被议论,瞻前顾后。还有一些水源保护区因涉及跨界问题,推诿扯皮、整治不力。”翟青强调,对于存在的问题,地方要提请上级部门予以协调,“切不可拖着、捂着,影响整体整治进展。”  

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对此高度重视。翟青说,近期,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专门致函给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29省(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收到函件的省(市、区)长(主席)都非常重视,各省(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并提出具体要求。  

眼下饮用水源违法项目清理已进入倒计时,由翟青及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任组长的14个包保协调组,或再赴现场开展工作;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生态环境部还将适时启动第三轮督查。他说,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督促31省(市、区)必须按时完成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的清理整治。  

“从10月份到年底,我们每个月都要开一次视频会,会议只请没完成任务的地方来参会。”翟青对今天来参会的市长们说:“希望下次来开会的市长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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