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渭平原秋冬季治气攻坚行动方案出台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汾渭平原今年秋冬季治气攻坚的目标是: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汾渭平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左右。
据了解,《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含韩城市)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方案》提出,要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推进焦化钢铁等行业升级改造;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在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方面,要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强化散煤煤质监管;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在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方面,要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清洁运输。
在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方面,要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严控秸秆露天焚烧。
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方面,要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因地制宜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
在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方面,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
《方案》同时明确了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相关城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及具体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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