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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市提前完成2018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更新时间:2018-12-27 09: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1534 网友评论0

2018年接近尾声,各地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天津、吉林、江苏、福建、湖南、陕西、四川、重庆、江西、浙江等地已经基本完成了年度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任务,并开始对屠宰、淀粉等行业实施证后监管。  

其中,四川等地较早地全面完成了发证任务,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地推动改革,为2018年交上了圆满的答卷。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四川2018年总计发证1456张  

截至11月30日,四川省2018年总计发证1456张,在全国率先完成2018年屠宰、淀粉等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四川省排污许可证核发数量较大,加之市(州)数量多、地域广,企业较为分散,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核发任务极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力以赴、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按时保质地完成了2018年核发工作。四川省之所以能快速高效地推进改革,有六大原因:  

一是重视程度“高”。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排污许可制改革精神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全面部署工作,将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和质量等目标纳入《2018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川委绩办〔2018〕4号)的考核。厅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排污许可工作,要求21市(州)环保局局长必须高度重视,摸清企业底数,制定核发计划,对核发进度滞后的市(州)开展督导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核发任务。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谋划,有力有序推进核发工作,组织召开排污许可工作推进专题会,推动建立工作机制,配备技术力量,要求21个市(州)落实专人负责,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核发任务。加大技术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了“建管处牵头,评估中心支撑,监察执法配合,市(州)组织实施的”上下联动排污许可工作机制。  

二是部署安排“早”。  

厅主要负责人在年初全省环保系统工作会上就排污许可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动员。4月邀请了部评估中心专家对全省环保系统进行了审核业务技术专项培训指导。当月通过文件和工作群等形式,组织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及核发政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今年须核发的6个行业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100号),要求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核发任务。  

三是工作机制“新”。  

按照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要求,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现场调研、座谈讨论和问卷调查,总结梳理了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排污许可实施工作方案,形成高质量报告。主动争取并在全省环保大讲堂对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开展“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推动四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宣讲,宣传排污许可工作的重要性。创新组建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指导组,分片区、分行业将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的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摸底核发“严”。  

全省对今年应发行业的企业清单进行了四次摸底调查,同时组织评估中心对上报清单开展核查,严格把关。12月初对市(州)上报的1284家清单内不予核发的28家企业,开展核查,对有疑问的7家进行现场确认。按照21市(州)、2017年已发14个重点行业全覆盖的原则,组织评估中心严格开展全省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完成60张证初查和32张证现场详查工作并将发现问题通报市(州)进行整改。  

五是培训指导“实”。  

8月-10月到广元、巴中等部分市(州)对环保系统和企业申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组织省评估中心编印《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实用手册》,并刻录淀粉等6个行业培训视频光盘邮寄给21个市(州)。督促指导组成员每天通过平台查看审核阶段的排污许可证,发现问题后,主动提醒、及时指导,并于每周一召开排污许可工作例会,探讨市(州)在核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同时,还建立了排污许可管理、交流两个工作群,加强核发、填报咨询交流,实时沟通、资源共享。  

六是核发通报“紧”。  

11月1日,下发《四川省2018年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展情况的通报》(川环办函〔2018〕560号)。10月-11月,省厅对核发进度滞后的阿坝、内江等8个市(州)开展现场督办和指导,及时纠正部分市(州)环保部门政策把握不准、审核方法不当、审核效率偏低等问题。督促指导组成员实时关注负责地区的核发进度,了解核发滞后原因,主动沟通解决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全省工作计划,采取8月和9月月报、10月周报、11月日报方式进行调度,对推进不力、进度较慢地方以多种方式进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  

下一步,四川省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排污许可工作计划做到“应发尽发”,按照李干杰部长提出的“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要求,抓好排污许可证质量和证后监管,确保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巩固推进排污许可工作。  

吉林稳步有序推进核发工作  

对核发任务进展慢的地区进行电话约谈  

截至2018年12月14日,吉林省完成了2018年度规定行业内所有符合发证条件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吉林省发证过程中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开展广泛宣传。  

向各市州下发通知,明确核发行业和完成时限。省级、市级分别发布许可证核发公告,省级利用生态环境厅官网排污许可专栏、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强化企业主动申报意识。  

二是突出业务培训。  

吉林省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在培训人员上,不但针对环境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更重要的是突出对企业填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方法上,摒弃了以往强行灌输、被动学习的方式;采取先自学填报,后集中辅导,最后交流互动、解难答疑的全新模式。首先让企业的环保专工自行学习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尝试自行填写本单位的排污许可相关信息,让其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并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都记录在册,在部里专家授课的时候带着问题去听,并在课后与专家进行交流互动,提高了企业填报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三是开展集中审核。  

为确保各市州核发质量,从源头上解决核算方法不准确、漏报漏填污染因子等问题,吉林省厅规财处会同省评估中心,带领相关的行业专家组成两个工作组,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赴各地实地开展集中审核工作。采取成熟一家审核一家、审核一家改正一家、改正一家发证一家的原则,在相关工业企业填报完成的基础上,由行业专家和环境管理人员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审核,现场指出错误和存在的问题,并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现场会审和解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核发质量。  

四是强化通报督办。  

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发任务,吉林省建立了日调度、周总结、月通报制度和发证迟缓地区约谈督办制度。每天利用QQ群调度各市州核发任务进展情况,每周对各市州发证情况进行一个小总结,每个月对各市州核发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于核发任务进展慢的地区,由处长和副处长对其当地领导进行电话约谈,在年度核发的过程中,分别对5个地区的环保局领导进行电话约谈,对一个地区进行现场督办。吉林省厅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决心,稳步有序推进核发工作。  

天津组织开展全覆盖式培训  

热情帮助企业解决网上申报中遇到的困难  

为确保核发任务按期完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召开会议推动落实,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全覆盖式培训,推动涉及发证任务的10个区行政审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真开展企业排查和审核把关工作。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积极支持,特别是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环科院组织技术团队按专业分成多个小组,对各区核发部门和涉及企业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  

为加快推进核发进度、确保发证质量,12月1日-2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发中心以及环科院的十余名技术骨干利用周末时间,分行业在3个分会场同时对100多家企业进行填报申请材料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技术人员耐心讲解难点,热情帮助企业解决网上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截至12月15日,天津市全面完成淀粉、陶瓷、屠宰及肉制品、有色金属、污水处理厂(建成区)等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156家企业申领到排污许可证。其中,滨海新区20家、武清区28家、静海区34家、西青区9家、津南区6家、宝坻区9家、东丽区11家、北辰区16家、蓟州区15家、宁河区8家。此外,全市共有30家企业因处于建设期、停产等原因暂不申请发证,各相关区加强监管,禁止无证排污。  

下一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专家对2018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检查,同时推动各区开展企业持证后的首次现场检查。为加快工作进度,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还将组织各区提前排查明年发证范围内的汽车制造、锅炉等20余个行业企业清单,为稳步推进2019年天津市排污许可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湖南证后监管工作全面铺开  

不良信息载入环境信用系统  

湖南省在完成许可证核发任务的前提下,证后监管工作也已经全面铺开,亮点纷呈。  

一是强化企业领证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行为。  

湖南省郴州、株洲、衡阳等市对2018年要发证却未在要求时限内按时领证的企业,由地方环保部门对其立即进行处罚,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其中包括屠宰、淀粉、陶瓷企业40余家,坚决排查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证后执行报告管理,不良信息载入环境信用系统。  

湖南省对各市州持证企业年度和季度执行报告上传情况和质量多次核查并进行通报,指出588家次的企业在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市州环保局及时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要求持证企业按时按质完成证后执行报告的填报。今年,全省有199家企业连续不提交执行报告的不良信息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系统,执行报告未按时完成等不良信息已与环境信用相关工作密切挂钩。  

三是开展证后监管试点,加强部门联动。  

湖南省选取岳阳市、郴州市造纸企业和原矿有色冶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试点,主要针对排查摸底、证书质量、证后管理、制度衔接等方面展开。目前,岳阳、郴州市已出台证后监管实施方案,以部分企业为试点目标,加强各局内部科室分工合作,将证后管理要求具体落实到责任部门。  

四是提高证书核发质量。  

强化技术培训。面向各市州区县环保局排污许可管理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排污许可技术指导,全年共举办六期培训班,合计培训584人次。进一步创新培训模式,探索“理论+实操”的学习模式,现场又快又好地解决企业和核发人员的实际问题。强化技术支持。省厅指定长沙环保学院、省环科院为技术支持单位,省厅许可办与三方环保、宏晟环保、产学研环保等社会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协议,分行业分团队指导。强化质量核查。发证前和发证后分别按照40%和30%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查,发证前技术团队逐一填写《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表》,指出存在问题并反馈市州许可办,发证后对持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目前已开展屠宰行业的证后质量核查。强化部门配合。各市州环保局高度重视核发质量,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针对陶瓷、屠宰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较低、存在问题较多的实际情况,加大各业务部门共同审核力度,对240余家企业提出改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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