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PM2.5浓度下降12.66%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获悉,与2017年相比,咸阳市2018年PM2.5平均浓度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2.66%、3.79%;红色预警AQI日均值平均指数下降47%,空气优良天数增加3天。特别是2018年-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8.6%。
2018年,咸阳市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责任、标准、信息化、督办“五项清单”和一线工作、暗访、签字、直报、精细化指导“五项机制”,在全市13个县135个镇办设立了环保和村镇建设管理站,共配备专职人员704名;投入环保资金960余万元,建成了市、县(区)、镇(乡)三位一体的“网格化”数据监控平台,目前已全部建成并联网运行,全市划定环境网格单元2053个,累计上报查处环境问题近4万件。
为实现精准治气,咸阳市会同西咸新区投资578.6万元,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开展空气污染源解析工作;3年投资1680万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
落实责任,组建13个督查组交叉督查
为落实环保工作,咸阳市实行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包抓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分管领导连续、常态化开展“周日环保督察”,31位市级领导先后60余次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组建13个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交叉督查,共给各县(市、区)和3个经济开发区反馈交办环境突出问题104个,切实推动了生态环保工作进展。
同时,强力推进2018年铁腕治霾“1+3+35”专项整治各项措施有效落实。累计拆除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48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台,超额完成任务要求的30.2%;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102台,占总任务的144%。2018年1月-11月,咸阳市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同比减少111.6万吨,散煤削减32.6万吨,合计减煤144.2万吨。
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咸阳市在主城区设立18处机动车联合检查站,投用两辆尾气遥感监测车进行实时监测,截至目前,共检测车辆13.73万辆,提前3年使用国Ⅴ汽油、柴油,全市所有加油站二次油气回收、三次回收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咸阳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6个100%措施,对市区道路扬尘推广保洁作业公司化运作,累计购置电动清扫车66辆,城市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97%。全面推行渣土车公司化管理,全市备案登记渣土车850辆。严格实施冬防期间“禁土令”,有效减轻了冬季扬尘污染。
在治源方面,咸阳市77家重点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两家重点企业安装了VOCs在线监测设备,3个重点工业园区正在编制VOCs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方案。
强化监管,检查企业6519家次
2018年咸阳市确定的69个市级重点减排项目已建成66个,完成率达96%,5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已全部建成。完成了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有色金属等29类6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8年以来,咸阳市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服务不断深化。审批建设项目22个,审查工业园区规划环评3个,全市登记表备案8755个,验收建设项目27个,均已按时办结。全市共排查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131个,对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差的3家环评机构进行了约谈,确保了全市环评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咸阳市以中央和陕西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抓手,不断拓展延伸环境执法监管领域,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采石业及地热资源利用等行业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139人(次),检查企业6519家(次)、各类污染防治设施4435台(套),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93起,处罚654起,共收缴罚款4019.2万元。
同时,咸阳市对“12369”环保举报、“12345”市民服务热线、陕西省网上信访系统等8类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共处理各类平台信访投诉案件1027件,目前已办结10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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