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对外出口“洋垃圾”是在以邻为壑
环境与人
个别国家的禁令短期内能迅速遏制“洋垃圾”出口问题,但很快又会面临“按下葫芦起了瓢”的尴尬。
日前,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警告,如果加拿大不在限期内运回6年前从加拿大运到菲律宾的垃圾,他将向加拿大宣战。这一新闻让“洋垃圾”再次成为世界舆论的焦点。
东南亚深受“洋垃圾”困扰
菲律宾与加拿大之间的垃圾官司,其实是来自美欧发达国家的“洋垃圾”为祸全球的又一例证。自前年中国宣布拒绝继续进口“洋垃圾”后,发达国家不是寻求有效的回收利用之道,而是试图将它们运到其他地方,东南亚国家受害尤深。
2017年,中国提出针对国际贸易中的4大类24种固体废弃物(俗称“洋垃圾”)的进口禁令,吹响了中国阻击洋垃圾相关问题的号角。
这一禁令从2018年开始执行,随后中国又升级了禁令,宣布于2018年底和2019年底,分两批各自推进16种洋垃圾进口的禁令,逐步实现洋垃圾进口的全面禁止。
确实,中国的洋垃圾禁令对垃圾出口国家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但是,全球垃圾贸易背后有经济利益的推动,在中国对洋垃圾关上大门后,洋垃圾出口商也加紧寻找替代目的地。具有经济可行性的东南亚地区成了这一目标。
同时,由于地缘因素,一些过去在中国运作的外国回收处理企业,也将目光瞄准东南亚。这些回收处理企业走出去,在当地成为利用洋垃圾生产再生资源,再将再生资源供应给需求强劲的中国企业的新型产业链条中的一环。
这些从中国实施禁令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相继成为洋垃圾进口大国,甚至被洋垃圾进口重压导致港口爆棚可以窥见一二。
那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洋垃圾”问题呢?仅靠各进口国相继推出的禁令吗?马来西亚等国于去年下半年相继开始控制洋垃圾进口,确实打击了洋垃圾的全球贸易,但却无法从根本上堵上发达国家越境转移“洋垃圾”的口子,因为发达国家很快会寻找下一个目的地。
挪威模式能否解决“洋垃圾”难题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谈国际机制在治理垃圾问题上的作用。比如《巴塞尔公约》,就是关于通过控制危险废物跨越国境的转移和处置来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全球性国际公约。我国参与了该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并于1991年9月4日批准加入该《公约》。
对于塑料垃圾问题,挪威提出了针对《巴塞尔公约》的一条修正提案,即挪威提案。该提案建议在巴塞尔公约附件二(即需要“特别考虑”的废弃物)中增加“塑料垃圾”一类。
所谓“特别考虑”,包括要求垃圾出口国事先通知并征得进口国的同意。一些国家代表表示,如果该提案通过,将成为遏制海洋垃圾和塑料垃圾污染的重要国际机制。
不过,由于各个国家面临的具体情况不同,这一提案也引起了一定的争议。赞同的国家认为,这将成为国际公约而推动全球塑料垃圾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有不同的声音担心这一提案将使良性的废塑料回收再利用的难度提高,不利于这一行业的良性发展,进而损害环境。
本质上,无论是中国、马来西亚等国单方面的禁令,还是巴塞尔公约都无法妥善地解决垃圾问题。
从短期看,个别国家的禁令可以迅速遏制出口国的出口行为,但从全球贸易来看,又会面临“按下葫芦起了瓢”的尴尬。国际公约虽然范围大影响力强,但某些洋垃圾出口国家不是签约国,公约又非强制性,加上难免存在“一刀切”导致的弊端,不能期待其成为解决垃圾问题的一剂灵丹妙药。
总之,发达国家越境转移“洋垃圾”,是一种典型的以邻为壑的做法,并不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正确姿势。发达国家要解决垃圾问题,还是要走回源头治理的思路,通过法律法规去正向引导生态设计、可持续性发展目标的落实,通过经济可行性分析让市场拉动转型,通过改变管理模式将管理变为多方参与的治理模式,来形成推动垃圾问题解决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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