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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收官在即行业停限产将出分级“说明书”

更新时间:2019-07-22 08:41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作者: 黄凌睿 阅读:2411 网友评论0

摘要: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将其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保留钢铁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我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近期迎来收官,高耗能工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势在必行。我国将加大力度,更加精确地对高耗能产业进行停限产调节。

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计划对钢铁、煤炭、水泥、化工等15个重点行业开展绩效分级评价和差异化管理。通过生产工艺水平、治理技术等多项指标制定绩效评级细则,将行业企业分为A、B、C级,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区域、汾渭平原等环保重点区域,根据不同天气条件,根据等级采取不同的停限产措施。

“在环保重点管控的31个行业中,将有15个行业进行绩效分级,进行差异化管理。”据记者调查,环保重点区域高耗能行业企业将在采取采暖季错峰生产、执行阶段性限产的同时,启动应急减排预警。在重污染天气采取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以钢铁行业为例,在执行阶段性限产的同时,还需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停限产。

天风证券钢铁行业研究员马金龙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一,分级管理是对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有利于污染物总量目标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但如果没有具体对企业的分级管理的规定,对环保绩效水平高、环保投入多企业容易造成不公,出现不公平竞争,加大政策执行抵触情绪,最终影响执行效果。

第二,有利于通过大气治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由于大气治理涉及行业多,各地产业基础差距大,制定全国统一的分级认定标准,避免各地认定标准出现多样化,从而使国内优势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既鼓励了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又通过环保手段实现了优胜劣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打造“良币驱逐劣币的公平竞争环境”。

事实上,受此次政策影响最大的则是钢铁行业。

马金龙认为,分级管理将有利于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和布局调整。钢铁行业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之一,虽然经过多年整治整体环保水平已经大幅提升,但是由于产业集中度低,企业间环保水平差异化严重。制定统一的分级标准,落后企业产量得到限制,生产成本也大幅提升,加速落后企业退出钢铁行业。先进企业获得更大市场份额和发展空间,有利于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在此之前,2018年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但此次政策的出台,意在通过行业绩效分级,加大环保升级改造力度,提高超低排放的积极性,形成公平竞争环境。

对此,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本轮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不要用最低价中标,在环保上不能投机取巧,世界上没有高效低价的技术。“目前有钢铁企业环保投入吨钢成本高达260-270元,但部分投入低的企业,吨钢环保成本仅为十几元。”这意味着,仅从钢铁行业环保升级来说,部分钢企环保吨钢成本相差20倍以上。

刘炳江认为,不能对这些企业采取同样的政策力度,要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尝到“甜头”,绝不能劣币驱逐良币,这也是进行企业分级的重要原因。

近期,部分地区已明确,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可豁免停限产。此前,江苏省出台《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将其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保留钢铁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同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并向社会通报。

四川省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2020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中也表示,根据深度治理排放改造情况,将水泥企业按照污染排放水平分为A、B、C、D四类,A类不参与错峰生产,其余在基准天数基础上按相应比例执行,年内有环境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不享受错峰生产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环保治理力度只会严不会松。2020年是我国多项环保政策验收年,除了环保攻坚三年行动收官外,例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等政策目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节点也均在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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