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
近年来,蓝天保卫战取得积极进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 年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 40 微克 / 立方米,较 2015 年下降 23.1%。但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PM2.5 浓度仍处高位,同时臭氧(O3)浓度快速上升,十三五”以来全国 337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O3 浓度上升 20.9%,以 O3 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比例达 41.8%。我国大气环境保护面临 PM2.5 和 O3 污染双重压力,尤其是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
挥 发 性 有 机 物(VOCs)是形成 O3 及 PM2.5 的 重 要 前 体 物。 加 强VOCs 治理是控制 O3 和 PM2.5 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帮助企业实现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减少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19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制药工业等 10 多项排放标准,限制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VOCs 含量的产品质量标准,全面加强了 VOCs 治理的顶层设计。但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VOCs 管理基础依然薄弱,尤其是在落实层面,普遍存在重视认识不足、源头控制不力、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治污设施简易低效、运行管理粗放、监测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突出短板,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推进。
VOCs 成分复杂,来源广泛,治理难度大,管理要求高。为配合做好2020 年夏季(6—9 月)VOCs 治理攻坚行动,突出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加大向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为方便从事 VOCs 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人员的学习使用和提高业务能力,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组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技术牵头,会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等单位编制了本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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