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全球携手正当时
塑料污染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值得重视的环境问题之一。《科学进展》杂志2017年的一项研究称,截至2017年中期,全球已生产了83亿吨塑料;截至2015年,已产生约63亿吨塑料废物,其中约9%已被回收,12%被焚烧,79%累积在垃圾填埋场或自然环境中。
由此引发的海洋垃圾污染也同样严重。2016年12月第13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发布的全球海洋垃圾污染研究报告显示,由于人类每年都往海洋中倾倒数吨购物袋、渔网和其他塑料废物,目前塑料废物已经占据海洋垃圾的3/4,被塑料废物污染的海洋已经使接近400种海洋生物面临着生存危机。2020年7月发表在英国皇家学会《生物学快报》上的一项新研究显示,研究团队在南极土壤中的弹尾虫体内发现了微量聚苯乙烯碎片,证实微塑料已经到达地球上最偏远地区的陆地食物链。
全球面临的塑料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塑料污染
海洋垃圾和塑料废物污染问题是近年来国际组织和会议中的重要议题。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高度重视海洋塑料废物和微塑料问题,其作为全球环境问题的最高决策机制,主要商讨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议题并作出决策。
为解决塑料污染问题,联合国环境大会在其四届会议中均针对塑料废物和海洋微塑料形成会议决议。从第一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中强调塑料制品污染预防原则的重要性,到第三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鼓励减少不必要的塑料生产和使用,国际社会对塑料废物,特别是海洋微塑料和一次性塑
料制品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2019年3月举办的第四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各国审议并通过关于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治理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两项直接针对塑料废物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国际社会在塑料废物问题上逐步采取切实行动、推动全球性合作的决心,也为各国进一步开展塑料废物治理指明了方向。
另外,其他多边组织和框架也对塑料污染给予高度重视。例如,2015年,在德国开幕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峰会(G7 Summit)的共同声明中提及了塑料废物问题,提出尽可能减少塑料废物的排放,并探讨了开展回收的必要性。2019年12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会议提出了“蓝色市民”倡议,号召每位市民要崇尚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自觉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进而减轻海洋垃圾及塑料污染。
巴塞尔公约塑料废物修正案获通过,全球防治塑料废物污染框架建立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是关于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最全面的国际环境协定,目前共有包括我国在内的187个缔约国,具有全球普适性。公约总体目标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危险废物及其他废物的不利影响。
2019年5月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审议通过巴塞尔公约塑料废物修正案,将不可回收和受污染的塑料废物列入公约受控范围。缔约国应对其采取源头减量、环境无害化管理、越境转移控制等措施。同时,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审议通过《在巴塞尔公约下进一步采取行动应对塑料废物》,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对塑料废物提出了全球性的管理方案,包括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和绿色生产、塑料废物越境转移控制和环境无害化管理等各方面。《巴塞尔公约》的相关决议使全球塑料废物管控进入了实操阶段,全球防治塑料废物污染框架基本建立。
“限塑”逐渐成为全球共识,各国纷纷制定出台禁限令
除国际组织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制定并颁布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如2017年,澳大利亚政府通过了昆士兰减少废物和回收修正案,规定除了在运输易腐食物中使用的薄膜袋之外,禁止零售商分发塑料袋。
2018年6月初,继全面禁止塑料袋后,肯尼亚政府宣布将在2020年6月5日前,在指定“保护区域”对所有一次性塑料用品实施禁令。
2018年10月,英国提出将于2020年4月开始实施对那些制造或进口可再生材料含量低于30%的塑料包装者征收新税的措施。
2020年1月1日,法国通过《能源转型促进绿色增长法》的禁塑部分法令。新法案对禁用一次性塑料产品、减轻塑料污染等提出了量化目标,对全面禁用一次性塑料产品规划了路线图。
2020年3月11日,欧盟委员会通过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将塑料作为7个关键领域之一,对包装、建筑材料和车辆等关键产品的塑料回收含量和废物减少措施制定强制性要求。
2020年6月30日,韩国环境署发布塑料限制新令,规定从6月30日起实行对废塑料(PET、PE、PP、PS)的进口限制。
2020年7月1日,日本开始实施有偿提供塑料袋的规定,要求所有零售商店在提供塑料袋时都须收费,塑料袋的价格由商家自行决定。
跟随国际塑料污染治理步伐,我国“限塑令”政策升级
从2007年我国提出“限塑令”,到2017年提出“禁止洋垃圾入境”,我国持续关注塑料污染问题。跟随国际加快治理塑料污染的步伐,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升级版“限塑令”。不仅摆脱了以往“价格杠杆”的依赖,而且覆盖范围更大、可操作性更强。不同于以往仅对个别环节和个别领域做出规定,《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
与全球塑料污染治理关注点类似,《意见》同样遵循3R原则,旨在从源头减量、回收以及循环3条路线解决塑料制品污染相关问题,即禁限路线、回收路线与替代路线。
在禁限路线中,《意见》提出了禁限的范围,逐步推进源头减量化的目标,分地区分步骤开展禁限工作。在回收路线中,《意见》强调要通过规范回收、循环再利用和在重点领域投放回收设施实现塑料污染治理。在替代路线中,《意见》提出推广应用替代产品相关措施。
与此同时,财税、标准、科技等多方面配套措施也将进一步细化和出台,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联动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在全球治理塑料污染的浪潮中,前浪未远、后浪已至,解决塑料污染问题,需要全球携手共同应对。
作者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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