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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泥河流域水质稳定保持Ⅲ类以上

更新时间:2021-02-02 09: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刘良伟 蒋朝晖 阅读:2706 网友评论0

黄泥河,蜿蜒流淌在云贵高原上的一条河流,全长220公里,系滇黔两省界河,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流经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西南州)和六盘水市交界处(即两省三地)。其虽算不上一条“大河”,但对于云贵两省三地来说,却有着重要意义:既是母亲河,又是绿色生态走廊;既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又承载着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

当地群众告诉记者,黄泥河过去也是一条清水河,可以淘米洗菜甚至直接饮用。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一些污水直排入河,导致黄泥河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水质呈下降趋势。

因此,当治理黄泥河的目标达成一致后,两省三地纷纷响应,建立联动机制,守护源头活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水生态保护修复研究室主任夏瑞告诉记者:“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发现,近年来,黄泥河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断面水质类别从原来的Ⅳ类、Ⅲ类逐步提升为Ⅲ类、Ⅱ类,2020年水质优良率达100%。”

跨界河流治理难,联动机制来破题

2019年11月,云贵两省针对黄泥河治理召开了一场高级别的联席会议。

这一天,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黄泥河省级河长夏红民邀约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在六盘水市召开了黄泥河两省三地“共治共享·人水和谐”第三次联席会议。

“在我国目前的治水实践中,纪委牵头尚不多见。”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局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欧阳昊告诉记者,“黄泥河治理的主要难点在于跨界河流水系复杂,协调治理难度较大。纪委牵头,公安部门全程参与,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发挥指导协调和技术支撑作用,多部门联合执法,增强了制度的约束性,加大了震慑力,推动治水举措落到实处。”

“黄泥河流经两省三地,行政区划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过去我们在治水过程中遇到一些区域性的问题。”时任六盘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泥河六盘水市级河长蔡光辉介绍,“为了打破区域之间协同协作的不顺畅,2017年6月,在贵州省首个生态日活动上,夏红民书记提出黄泥河区域要实现‘两省三地共治河’。”

自此,共管共治黄泥河的行动开启。

2019年底,贵州省公安厅牵头建立了跨省联动治理和监督的五项工作机制——《两省纪委书记共同主持联席会议长效机制》《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加强河流断面监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机制》《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相互考核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互派副河长工作机制》,为推进黄泥河共管共治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黄泥河水质本底条件并不是很差,治理前为Ⅳ类水,治理后水质总体提升一个类别。但在我国跨省界河流治理中,黄泥河属于较早建立共管共治机制的河流。这起到一个重要的示范意义,即立足长远,用发展的眼光保护河流。”欧阳昊说。

扛牢源头治理责任,四级河长保清流

在黄泥河鲁布革小三峡景区入口处的曲靖市河长公示牌上,记者看到,黄泥河流域水系图、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姓名和电话、河长职责等信息一目了然。景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罗平县的一位河长来此巡河,刚刚离开。

曲靖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黄泥河流域(云南段)已全面建成四级河(湖)长、五级治理组织体系(即市、县、乡、村、村小组),各项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全市现有92名黄泥河干流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常年奔波一线,履职尽责。

扛牢源头治理责任,推动河长一线抓落实,是曲靖市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持续打赢打好黄泥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体现。除此以外,两省三地多措并举,持续深化河长制,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

互派副河长,深化协同联动机制——

“2020年以来,六盘水市小黄泥河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标准以上,部分监控断面达到Ⅰ类标准。”六盘水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与河长制工作科科长张轩铭介绍,小黄泥河是黄泥河在贵州省的主要支流。六盘水市通过开展县级互派副河长工作,促进河湖问题整改。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两省三地四县市河长、副河长共巡河283次,有力推动了河道垃圾清理、污染综合整治。

狠抓落实、明确责任,强化联合执法——

“前些年,黄泥河流域发生过一些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违规案件。如黔西南州兴义市乌沙镇曾反映,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芭蕉芋加工厂污水直排污染黄泥河。对此,我州启动了黄泥河环境保护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将事件反馈给曲靖市河长办。曲靖市立即采取行动,仅一周就将芭蕉芋加工厂依法给予取缔。”黔西南州水文局副局长、河长办副主任邓安祥告诉记者,“这两年这类事件明显减少。”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河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同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标准不一样,导致治理措施协同性不够等。下一步,贵州省将在强化统筹协调、打击整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

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会同综合司、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成调研组,对云贵两省三地跨界河流黄泥河共管共治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其中,针对黄泥河较为突出的农业农村点、面源污染问题,调研组赴兴义市威舍镇树戛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调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夏瑞告诉记者,树戛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采用“MBR一体化装置+人工湿地”工艺,通过管道收集、污水处理设备、人工湿地自然净化,使出水达标后排入黄泥河,对于推动农村环境改善起到重要作用。

曲靖市富源县水务局副局长陈良告诉记者,富源县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多种原因导致黄泥河流域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县委、县政府在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同时,着力抓好全域治理,统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专项整治、生态环保设施建设、水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

东门河是黄泥河上游的一条支流,穿越富源县城区长达6公里,曾经因沿岸居民生产生活废水直排导致河道污染严重。富源县于2020年2月全面启动东门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11月建成投运。记者在富源县城东门河沿岸多个地点采访时看到,东门河已彻底改变脏乱差的旧貌,满眼都是河畅、水清、岸绿的景象。

南盘江罗平段(万峰湖)网箱整治、钓台钓棚等水上浮动设施清理整治,是罗平县推进黄泥河流域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与“河长清河”行动的一场大仗、硬仗、苦仗。

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乡长刘超深有感触地说,2018年5月开展万峰湖网箱综合整治时,即将面临全县脱贫评估验收。网箱养鱼是当地培育20余年、年产鱼3万余吨、价值近4亿元的产业,涉及138户村民生产生活,全部拆除网箱难度之大可想而知。2020年4月,乡里实施的万峰湖154个1.9万平方米钓台钓棚拆除活动,同样面临很多尖锐问题。在这两次大规模整治活动中,县乡村三级想方设法顺利做通养殖户和拆除钓台户思想工作,尽力将村民损失降到最低。

为保障群众利益,罗平县在万峰湖周边建成30万亩丰产林(沿湖村民人均15亩),鼓励支持沿湖村民发展乡村旅游。同时,开展劳务输出、聘用公益岗位人员等优先考虑养殖户和拆除钓台户,全力保证每户有人就业、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两省三地通过实施河湖库渠水环境综合整治,水质优良率达100%。“贵州省境内共设12个水质监测点。2020年Ⅰ类水质占比29.2%,Ⅱ类水质占比56.2%,Ⅲ类水质占比14.6%。”贵州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张华告诉记者。与此同时,2020年,曲靖市黄泥河过境监测断面水质也实现全部达标。

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黄泥河治理

中国环境报:针对黄泥河治理的现状与不足,您有什么建议?

夏瑞:跨界河流水系复杂,流域协调治理难度大,已成为制约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之一。黄泥河治理五项联动机制推动联防联控从“有名”迈向“有实”。下一步,建议在以下方面予以完善。

一是形成黄泥河保护长效机制。纪委和公安部门的参与,加大了监督问责和生态环境案件的执法力度。应进一步思考如何使这种约束力和震慑力转化为完善的制度设计,避免对行政机构过度依赖。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的作用。纪委监委、公安部门开展水污染监督和执法的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在一些水污染案件执法过程中缺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河湖长办的技术支撑与指导。应加强生态环境部门的作用,推动其在参与末端治理的同时,更多地参与源头谋划。

三是强化科技治污。目前,云贵两省针对黄泥河治理启用的“河长云”大数据平台,主要是对现状的展示,如有多少个排污口、水质断面情况如何等,但水质变化原因分析、水质和污染源的关系分析、遇到自然灾害时水质变化趋势预测等功能还不完善,应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欧阳昊:黄泥河治理力度不如赤水河,保护难度不如红水河,但其重要意义之一在于用预防和发展的眼光保护河流,而不是像有些河流等到污染严重时才开展治污修复。这对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也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认为可以从4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使污染定量化,从而推动生态补偿更加科学化。二是增强科技支撑。信息化不仅仅是建立一套信息系统,还涉及监测点位的覆盖率、高层次的技术人员等,云贵两省在完善“河长云”系统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克服困难,强化科技作用。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开展沿河入河排污口排查。四是加强“三水共治”,除改善水环境外,应在水生态保护领域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基础情况;在水资源领域,完善生态流量管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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