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突击检查企业 警醒了谁?
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唐山市,对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唐山市是河北省的工业重镇,钢铁产能集中,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大。11日一早,黄润秋一行来到唐山市,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先后深入河钢唐钢不锈钢公司、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和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询问企业生产情况,仔细查看核对企业生产台账、生产工况、在线监控等记录,了解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期间,唐山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但检查发现,四家企业均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
上述新闻近日来在社会上引发热议。笔者认为有几个关键点值得关注。一是事件发生的时间:3月11日,正值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期间。二是事件发生的地点:河北省工业重镇唐山市。当时河北等区域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响应。三是事件发生时的人:生态环境部部长,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检查发现,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下,唐山市四家企业均在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
该事件令人反思和警醒:一是如果不是部长亲自抓现行,唐山市钢企重污染天高负荷生产会被发现吗?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现这些环境违法行为的理应是属地政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多家企业不落实减排要求,生产记录造假,甚至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这个违法过程持续了多长时间?是否一直就有?地方监管是否到位?是什么单位、什么人不作为?全国的生态环境部门遇到此类环境违法问题,应该怎么办?如何排除干扰,采取“四不两直”开展执法?如何严格执法,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二是为什么在倡导生态文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今天,仍有企业在公然违法?
既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就说明是明知故犯,藐视环保法律法规。胆敢违法,就要让违法企业付出惨痛的代价。据后续报道,目前当地政府已对四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企业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企业绩效评级全部降为D级,暂扣排污许可证。
研究发现,我国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严重的关键原因之一就是产业结构偏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2%,平板玻璃产量占全国1/3,电解铝产量占全国的39%,粗钢产量占全国的43%,焦炭产量占全国的49%,原料药占全国产量的60%。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这么密集,导致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是全国平均排放量的4倍左右。
在今年的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高质量发展。笔者建议,对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落后产能,要大力进行整治,整治无望的要依法进行淘汰。坚持高质量发展,地方政府要多算长远账、综合账。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十四五”时期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都要严格守法。
三是为什么个别基层发现不了环境违法行为?
近年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多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有的虽然隐藏较深,但仍被发现,如黑加油站问题;但对于有些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有时往往较难发现。如城市黑臭水体,企业环保设备时开时停,走过场应付环保检查、排放造假等等。
为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能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个别基层执法人员却发现不了?笔者认为,关键还是人的问题。执法意识尚不够强、执法能力欠缺等因素都可能存在。所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为高质量发展服务。建议在生态环境执法时,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的作用,同时需要监测检查手段与时俱进,充分运用好在线监测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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