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 “垃圾事业”迎来变局
7月7日,两部委发布意见指出,对公共机构、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也就是非居民厨余垃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
闲闲财经认为,针对厨余垃圾开始重点收费,或推动我国“垃圾事业”发展的新变局。
有网友表示,对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或不可避免地到来。咱家认为,以我国当前现状,对居民开始收费的条件恐怕还远不成熟。
2019年7月1日,上海作为国内“先试先行”的代表城市,率先实行了“垃圾分类”。
2020年12月23日,新制定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公布,根据相关研究表示,“在居民可承受的前提下,我国除了探索更加合理的收费方式外,还应适当提升垃圾处理收费的标准,为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面临的电价补贴退坡做好铺垫作用”。
为啥这一次针对厨余垃圾进行收费呢?
这不难理解,因为厨余垃圾处理起来成本要相对高得多,厨余垃圾含水率较高、易腐烂发臭,不及时有效处理还会给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正常情况下,垃圾处理是采取的是填埋和垃圾焚烧,但对于厨余垃圾来说却不同,需要采取分离、厌氧消化等多个工艺进行处理。
当然了,一些环保企业在处理厨余垃圾的过程中,也会获得一些收益。尽管咱家没有拿到整个产业链运行核算成本,很显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花钱投入公共事业的话,肯定是亏钱的,因为如果是赚钱的话,全世界对垃圾处理就没有必要进行再收费了。
并且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迎来了变局,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获得财政收入的趋势即将迎来拐点。
而投入公共事业的钱是不可能减少的,比如处理垃圾的费用,一日不投入,城市就不可能正常运转。所以,最终的结果还是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产生者付费”是最公平的。
也就是说,将“垃圾事业”相当一部分费用由市场承担,地方政府才能从持续不断投入的公共事业中,抽身出来。
对于证券市场来说,“垃圾事业”的投资,值得关注。
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尽管目标提出来了,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方案出来,垃圾焚烧其实跟处理厨余垃圾一样,都有一定的成本的,而这一部分成本过去是由产出者和地方政府加上中央来承担的。
要建设新项目,就要花钱,运行过程中也要花钱,这都是不小的费用,经济发达的地方没问题,经济落后的地方,有困难。而中央补贴当然要逐步退出,最终还是对产生垃圾者收费,成了唯一可行的出路。
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是大势所趋,上海之所以垃圾分类先试先行,是因为上海压力最大,填埋场捉襟见肘。
所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对处理垃圾出台这样或者那样的政策,甚至提高处理垃圾费用,恐怕不是什么稀罕事情了。
闲闲财经观察,有两点大趋势可供大家思考:其一、行业生态进入良性循环,迈入了稳健可持续轨道;其二、地方政府由于压力锐减,为了实现2023年目标,轻装上阵,“垃圾事业”或迎来了一个小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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