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已启动一周年,未来如何高质量发展?
【谷腾环保网讯】自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上市以来,至今已有一周年。
一年来,全国碳市场情况如何?除电力行业外,其他七大重点行业何时纳入碳市场交易?业内重点关注的高质量发展又该如何推动?
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冰清、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明和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低碳部总监李霞。
全国碳市场运行健康有序,市场规律显现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15日,全国碳市场总共上线运行242个交易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94亿吨,累计成交额84.92亿元。其中,挂牌协议交易累计成交量3259.28万吨,累计成交额15.56亿元;大宗协议交易累计成交量1.61亿吨,累计成交额69.36亿元。
从交易价格来看,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以来,每日收盘价在41.46元/吨—61.38元/吨之间,7月15日收盘价为58.24元/吨,较启动首日开盘价上涨21.33%。
陆冰清表示,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市场随履约周期呈现合理波动。
面对波动,黄明以3个月的数据为例进行分析:上海环交所数据显示,2021年12月成交量(1.36亿吨)占全年总成交量的76%。今年3月CEA交易量最低,只有708,554吨,交易额39,968,819.90元。随后4月和5月CEA的交易量有所恢复,但6月碳市场的日均交易量又较5月环比下跌69.1%,导致6月日均收盘价虽高达59.1元/吨,当月的成交总额却在成立这一年以来排名倒数第二。
据此,黄明表示,全国碳市场上CEA的交易和价格整体表现出“履约效应”,即非履约期交易不活跃,临近履约期交易量迅速增加、价格大幅上涨的特征。
“全国碳市场活跃度随碳排放管理周期呈现合理波动,交易活跃度和日均交易量在履约期前后达到峰值后趋于平稳。短期市场表现主要受阶段性配额供需情况影响,总体符合一般市场规律。”陆冰清解释道。
此外,据黄明分析,CEA交易量和价格在政策影响下,也会出现波动。今年3月、6月的相关数据就是很好的例证。前者处于第二个履约期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尚未公布、新配额尚未发放和碳市场政策尚不明确的阶段;后者处于碳市场扩容的步伐或将放缓、且新的配额发放时间将推后的阶段。这些情况都会使市场参与者持观望和谨慎态度。
在李霞看来,目前正处于核查阶段,企业会根据碳排放量确定交易额度。因此,在这一阶段企业交易意愿低是正常现象。
“从整体情况来看,电力行业以集团公司居多,在进行碳排放权交易之前需要对自身的情况进行盘查。目前,很多地区已在进行招投标,委托第三方进行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李霞介绍道。
扩容虽需时间,但要持续推进
当前,全国碳市场虽只覆盖电力行业,但是据记者了解,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出委托函,正式委托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开展建材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相关工作。
面对这一信号,黄明和李霞均表示,当前全国碳市场扩容的原则是,“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逐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从实际情况来看,基本具备扩容条件。
在黄明看来,着眼于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布局,统筹考虑减排降碳与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推进碳市场扩容进程,碳排放数据支撑有待进一步加强,新行业配额份额方案制定难度较大。若要在第二个履约期纳入一个新的行业,首先要有面向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并核算出至少前1年的排放数据,但其他行业最新的核算标准仍未正式发布。
黄明认为,随着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管理机制的建立,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查指南的出台,配额分配方案的完善,排放数据质量将进一步提升,各行业基准值的确定和配额分配方案的制定步伐将加快。
“全国碳市场扩容工作要持续推进。”黄明表示,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的扩大将促进碳市场交易活跃度的提高;同时考虑到欧盟出台的碳边境调节机制会对我国的钢铁、铝等行业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加快扩容也有利于这些行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李霞建议,此阶段,这些行业可以开展一些节能降碳的项目,布局减碳规划,为接下来更好地进入全国碳市场做准备。
以水泥行业为例,据央广网消息,被誉为中国水泥工业的摇篮——华新水泥,在湖北黄石建有一条日产水泥熟料万吨的生产线,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环保协同处置水泥窑线。在先进工艺和装备的基础上,通过与阿里云合作,华新水泥在黄石“万吨线”研发应用水泥低碳制造智能化系统,全年再减碳6万余吨。
全国碳市场未来将如何发展?
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初步建立,短期市场表现符合一般交易市场规律。然而,在黄明看来,全国碳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推动:
当前全国碳市场相关政策、制度等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国碳市场和地方试点市场各项制度并不统一,为更好地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提高市场交易活跃度,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尽快出台更高层级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碳市场配套制度,加强跨部门对二级市场交易、碳金融服务以及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联合监管尤为重要。
例如,《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中提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准确可靠的数据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生命线。数据造假、数据报告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不利于企业统筹自身的碳排放状况,做出科学合理的减排降碳决策。应出台相应规范,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和核查机制,制定操作指南,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
例如,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提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包括“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
在完善碳定价机制方面,在黄明看来,全国碳市场和各试点交易所基准价格定义各不相同,导致不同市场碳价可比性低,不利于交易者形成稳定的价格预期和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立。若按上文提到的,全国碳市场日均收盘价为60元/吨(约9美元/吨),这不仅低于全球主要碳市场的价格,也低于为实现《巴黎协定》中设定的2℃温控目标的40—80美元/吨的区间;且全国碳市场的价格表现出明显的“首日效应”和“履约效应”。因此应形成有效的碳定价机制,参考复旦碳价指数,发挥碳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探索多种交易方式,如报价机制、竞价撮合机制和做市商机制等,并逐步在配额分配方案中引入拍卖机制,传递市场真实交易状况,减缓价格异常波动。
在支持自愿减排市场与碳普惠市场发展,推动与强制减排市场的互联互通,形成多层次复合型碳市场格局方面,碳金融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谈到创新金融工具时,陆冰清表示,上海环交所依托上海试点碳市场推进了碳回购、碳质押、碳指数、碳信托和碳基金等碳金融创新服务,也在探索和完善碳远期等衍生品。
此外,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形成多元市场结构;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增强交易参与能力;加强和国际碳市场的链接,促进国际气候融资和低碳投资的开展,探索多层次的气候投融资渠道等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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