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公司名义处理母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属于自行利用?
更新时间:2022-09-16 10:56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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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5433
【谷腾环保网讯】请问:某企业拟在其厂房内成立非全资子公司,仅处置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处置外面的危险废物,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自行利用?
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设施利用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对该自建设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属于自行利用处置管理范畴。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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