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
【谷腾环保网讯】为更好总结回顾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和经验,最高检于六五环境日当天发布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通报五年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工作情况。
“强办案”,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力度
检察机关始终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加大办案力度,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年来,共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09957件353223人,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检察案件498件、行政检察案件62875件、公益诉讼案件394894件,办案数量均显著上升。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最高检连续3年与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共批准逮捕涉嫌污染环境罪2250余件4210余人,起诉3068件7270人。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海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监督活动。
积极推进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最高检联合相关部门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共办理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900余件10400余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16200余件26600余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61600余件;黄河流域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900余件7800余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5000余件8100余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6600余件。
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相关犯罪定罪量刑标准。解释施行后,涉相关动物案件下降70%以上。
积极助力矿产资源保护。最高检联合公安部、中国海警局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坚决守护农用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部署,从严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深化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的督促整治。
强化法律监督。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899件,立案监督10020件,撤案监督8049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9177件,追捕2771人,追诉713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358份,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601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民事检察监督,秉持民法典“绿色原则”,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促进生态环境领域公正司法。
“强协作”,构建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
全国检察积极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
强化检察上下一体。最高检组织开展环境资源领域各类专项行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重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直接立案办理,确保违法犯罪案件惩处到位、行业监管漏洞治理到位,形成上级检察院牵头推进、区域分类实施、各地因城施策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
强化检察职能协同。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模式,“四大检察”共同发力、齐抓共管,扩大“刑事+公益诉讼等”多重监督的叠加效应,加快形成整体优化、协同集成的检察工作新格局。
强化跨区域联动。各级检察机关根据环境地域、流域特点,纷纷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全国区域覆盖率90%以上,从流域治理的高度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模式。
强化跨部门协作。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协作的纵横向网络。目前,全国已有90%以上省级检察机关、80%以上市级、县(区)级检察机关会签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治理机制。
“强治理”,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
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五年来,检察机关针对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积极向地方党委报告,向上推动解决,通过“督”和“帮”的形式,与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助推恢复性司法。对环境领域犯罪源头企业及主管人员、中间链条经营者、组织和主要获利人员坚持从严打击,对参与程度较轻的涉案人员,依法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涉案企业合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等深度融合,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共同为生态修复开出“良方”。
做实行政检察助推社会治理。五年来,检察机关共化解生态环境领域行政争议1933件,促使行政相对人主动履行缴纳罚款、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补植复绿等义务。制发行政类案检察建议494份,推动诉源治理。
发挥现代科技助力作用。最高检与中科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加强协作,推进卫星遥感和技术检测手段在办案中的运用。各地将大数据信息平台、无人机、快速检测设备等运用到公益诉讼办案中。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坚持司法与普法相结合,抓好主流媒体阵地的“正能量”输出。同时,依托微信、微博、互联网听证等平台,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强能力”,促进生态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
生态检察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能要求很高,必须持续推进生态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
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方面,最高检联合最高法颁布有关环境资源领域犯罪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共同发布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首个司法解释,组织编写《环境卫生犯罪办案指引》,指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办理,发布生态环境资源指导性案例44件,典型案例307件。
在加强生态检察专业化队伍建设方面,最高检连续3年评选110个单位和220人为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地检察机关在最高检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集中办案模式,建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办案检察院和环境资源办案团队。
在完善环境资源领域智慧借助工作机制方面,最高检组建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入库专家832名。研发“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截至2022年底,共录入志愿者2.7万余名,提报案件线索3000余个。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通过参与检察听证、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等方式履职共5746人(次),其中来自环境资源领域的占比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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