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监督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最高检发布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谷腾环保网讯】6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行政检察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主题,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二批)。
该批典型案例共6件,包括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某矿业公司未履行矿山恢复治理责任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某糠醛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某市检察机关推动规范闲置土地及收储土地管理社会治理案、某村民委员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以及某光伏发电公司擅自占用毁坏林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
最高检强调,要改进和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在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办理了一批质量高、效果好、典型性强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践行检察使命担当。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批典型案例中,聚焦未履行矿山恢复治理责任、违法排污、非法占用毁坏林地、闲置土地及收储土地管理不规范等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保护中的难题,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依法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凝聚合力,共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合理,还详细了解行政相对人不愿履行或不能履行处罚决定的真实原因,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该公司依法承担超标排放的法律后果,实现了保护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民生民利的有机统一。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该批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中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切实以高质效履职保护好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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