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整改要求有冲突怎么办?
【谷腾环保网讯】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某金属表面加工企业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因生产需要,经常使用1升装的喷漆罐。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使用过的喷漆罐因为残留喷漆,属于危险废物,贮存时应采取防扬散、流失、渗漏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然而,执法人员在这家企业的危废仓库中检查时却发现,大量使用过的喷漆罐罐体上被人为切割了一个1平方厘米左右的正方形的孔洞,喷漆罐中剩余喷漆直接与空气接触,挥发严重。
经向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得知,随着夏天的到来,危废仓库内部温度逐渐增高。在不久前的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为防止喷漆罐中剩余的喷漆在空间密闭、温度过高的情况下发生爆炸,要求企业对使用过的喷漆罐开孔,确保罐内罐外压力平衡。但开孔后,剩余喷漆的挥发却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因此,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让企业改回去。一时之间,不同的整改要求让企业左右为难。
笔者在执法检查中也多次遇到过类似情况,不同的业务主管部门、不同级别的主管部门,由于出发点、管理要求、认知角度、理解深度的不同,对同一问题的整改要求往往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如此案例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出发点和管理要求侧重于安全,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出发点和管理要求则侧重于生态环境保护。当跨部门整改要求发生冲突时,企业往往无所适从,甚至出现“先提先改、再提再改、一直提一直改”的现象,整改成效达不到预期效果。
江苏省苏州市近期印发的《苏州市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给解决跨部门整改要求冲突的难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思路。所谓跨部门联合监管,是指跨区域、跨层级、跨职能的两个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将多次检查优化为“综合查一次”。“综合查一次”的现场,不同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进行现场会商,综合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执法要求,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个统一、合法、科学的整改要求,避免出现整改要求冲突、企业无所适从的难题。跨部门联合监管将分散性的多头监管优化为统一集中的监管方式,值得各地大力推行。
根据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主动邀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这家金属表面加工企业开展一次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两个部门、4名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和会商后,针对使用过的喷漆罐如何贮存的问题提出了统一的整改要求。一是在使用过程中,尽量通过重复使用、多次摇晃等方式提高喷漆罐的使用效率,减少喷漆残留;二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开孔的面积,降低喷漆挥发;三是做好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将喷漆罐放置在开口的容器内,放置残留喷漆到处流淌;四是增加通风和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降低仓库内温度和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两部门提出的统一整改要求,这家企业迅速完成了整改。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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