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级督察通报4起典型案例
【谷腾环保网讯】今年9月1日,江西省第二轮第四批4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南昌、九江、萍乡和上饶市,全面启动督察工作。
近日,江西省级督察组通报4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内容涉及餐厨垃圾监管不力、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森林资源保护不力,并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和边督边改。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典型案例进行原因分析,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南昌市每天600余吨餐厨垃圾去向不明
江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南昌市时发现,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餐厨垃圾非法处置猖獗,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据督察组了解,2022年,南昌市城区餐厨垃圾日产生量800余吨。经南昌市政府授权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提供资料显示,南昌市经特许经营企业收集处理餐厨垃圾日均量约143吨,处理量仅为日产生量的18%,每天600余吨餐厨垃圾去向不明。
督察发现,南昌市青山湖区、新建区、东湖区等地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违规向江西聚乾鲲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新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昌旭恒油脂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发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导致企业以合法经营为“幌子”,行非法“处置”之实,部分企业还存在证照不一、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南昌市大部分餐厨垃圾被非法处置。
南昌市还存在对餐厨垃圾日常监管不力、非法处置乱象丛生等问题。江西聚乾鲲环保有限公司不仅超许可范围在新建区西山镇处置餐厨垃圾,且设备运行不正常;南昌旭恒油脂有限公司在经开区麦园新村旁从事餐厨垃圾炼油,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厂棚南侧雨水沟内倾倒有大量餐厨垃圾;南昌经开区蛟桥镇双岭村和新建区西山镇梓塘村餐厨垃圾非法处置作坊,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含油污水遍地横流,酸腐臭味严重;南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7月以来直接将约30吨餐厨垃圾倾倒在东湖区扬子洲镇前横河S102路边的池塘内,造成水环境污染。
修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太低
江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九江市督察时发现,修水工业园区部分企业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修水工业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园区规划总面积20平方公里,按“一园三区”框架布局,分为宁州项目区、太阳升项目区、绿色科技食品产业园,以机械制造、绿色食品、矿产品精深加工为三大主导产业。
资料显示,2019年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指出,太阳升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严重偏低,无法正常运行。整改方案提出2021年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督察发现,2022年1月以来,这个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低于100毫克/升,整改进展严重滞后。
2023年7月13日,太阳升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因接收了强酸性废水导致停运,且后期新增建的污水处理厂也未正常进水,工业园区管委会未采取任何应急措施,放任废水通过园区多个雨水排口向外排放,其中位于下邹村对岸滨河大道排口有大量强酸性废水排入修河,经监测,化学需氧量、砷、镉、铅均严重超标。
督察还发现,太阳升项目区滨江公园段污水管网也存在污水溢流排入修河,威胁水质安全。2023年1—7月,修水县水质综合指数同比变差14.73%。
芦溪县国考棚下断面汛期污染强度排名全省第二
江西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萍乡市时发现,芦溪县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芦溪县为生猪调出大县,目前已登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有92家,主要集中在南坑、宣风、银河等乡镇。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及其他因素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等原因,2023年1—6月,芦溪县国考棚下断面汛期污染强度排名全省第二,被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通报。
督察组随机抽查清河畜牧公司、鑫鸿农牧公司、洪恩养殖场等企业发现,企业档案台账不完善且相互矛盾,粪污的产生、外运、消纳及无害化利用无具体记录且去向不明。
企业环评文件及治污设施核查意见表等均明确要求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督察组对照设计出栏量、粪污处理方式和相关核算细则测算,上述三家企业分别需消纳土地约7000亩、1100亩、1400亩,但自有消纳用地分别只有420亩、100亩、38亩,二者相差甚远,无法满足排污需求。
芦溪县部分养殖场(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禁养规定执行不到位。众康养殖场紧邻田心水库,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牛粪露天堆存,猪尿液直排水库,水库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42.9毫克/升,为劣Ⅴ类。部分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
鄱阳县森林违法采伐问题突出
江西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上饶市时发现,鄱阳县对森林资源监管不力,自然生态保护问题突出。
鄱阳县地处鄱阳湖东岸,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北部的低山地带。2022年,全县林地面积227.1万亩、森林覆盖面积198.21万亩,其中公益林63.68万亩、天保林58.58万亩。2020—2022年森林督查指出鄱阳县疑似问题图斑分别为379个、588个和3510个,呈逐年成倍增长态势。
督察发现,鄱阳县油墩街镇与谢家滩镇交界处的桥头村桥头组附近5处约830亩、古县渡镇中心村附近约115亩一般商品林,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情况下,被违法采伐。督察组现场调查期间发现了一辆装运木材的货车,经核实,装运木材为非法采伐的林木,采伐地点为谢家滩镇大岩村方家组附近山场,采伐面积14.88亩。
督察还发现,鄱阳县3个乡镇共12处约810亩省级公益林,被违法违规采伐。其中,油墩街镇莲北村大路组附近3处约440亩、港湖村王四组附近3处约250亩,通过比较上述林地周边林相、历史影像和林地“一张图”,上述林地原本存在的大量林木,被违法违规采伐。国家级公益林同样存在此类现象,响水滩乡英豪村张家山组附近5处约63亩国家级公益林,被违法违规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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