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盗采海砂,新《海洋环境保护法》再添利器
【谷腾环保网讯】“禁止在严格保护岸线范围内开采海砂,依法在其他区域开发利用海砂资源,应当采取严格措施,保护海洋环境;载运海砂资源应当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海砂开采者应当为载运海砂的船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再次对非法采海砂做出新规定。
海砂开采和海砂的规范利用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接连联合制定印发了《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如此密集的政策出台,传导出政府全链条打击盗采海砂犯罪的决心。
河砂满足不了市场需求,海砂到底能不能用?
11月8日,广东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两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两宗海砂合计资源储量5001.28万方,可采储量3959.53万方,起拍价共计约18.6亿。近一段时间,广东机制砂、海砂大矿频频出让,直接或间接地传递出一个信号,大湾区缺砂。为此,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建材价格波动风险预警通知》,提醒大湾区砂石企业,积极防范因价格波动带来的工程造价风险。
众所周知,海砂里含有氯化钠,对钢筋有腐蚀,不能作为混凝土用砂。为何还有天价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的事件呢?海砂到底能不能用?业内人士表示,海砂有着众多用途,其中最主要的用途之一就是作为工程建设的原材料,尤其是大型建设的填海造陆环节。
据中国砂石骨料网公布的数据,近年来,随着我国沿海城市的飞速发展和众多大型建设项目的启动,砂矿作为重要的建筑原料,需求量直线上升,每年消耗建筑用砂超过2.6亿t(约为1.3亿m³),而内陆的河砂资源的枯竭和限采,导致供砂远不能满足市场建筑用砂的需求,供需矛盾越来越激烈。而我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浅海,海砂资源丰富,1990年~2000年间,香港各填海工程共消耗2.85亿m³海砂,其中4000万m³来自大陆。
目前,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迅猛发展,大批建设项目纷纷上马,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含桥梁)、港口、机场、试验区和城市群扩建等,需要大量的海砂做填料,且需求量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是稳定的,建筑用砂资源市场较为旺盛,供不应求。
以广东省为例,目前广东省内用砂总量为8000万~1亿m³,海砂占比约70%,海砂的年需求量达7000万m³。广东省持证开采海砂企业5家,环评核准年度最大采砂量仅1646.4万m³。
海砂利用不应“谈虎色变”,规范利用需注意哪些问题?
2023年1月12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规范》,公开挂牌转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而相对的上海混凝土协会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用砂、切实加强质量管控的意见》,防止海砂流入。
海砂,是指受海水侵蚀而没有经过淡化处理的砂,多来自海水和河流交界的地方。由于海砂中含有氯离子成分,这一成分如果超标的话,在经混凝土搅拌后用在工程建设中会对钢筋有严重的腐蚀作用。国家规定要求必须经过净化处理,满足要求后方可用于配制混凝土。但部分建筑商或原材料供应商为了降低成本、牟取暴利,私自以廉价的海砂代替河砂,大量应用于建设工程中。未经淡化的海砂含有大量的氯离子,氯离子会引起混凝土中钢筋锈蚀,严重影响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近年来,广东、福建、广西等地已多次爆出“海砂房事件”,楼房变危房,导致住户不得不搬离家园。
如何做到对海砂的规范利用?除河砂外,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早已大量开采海砂资源。日本在20 世纪40年代就已经开始利用海砂配制混凝土,其海砂开采量已达建筑砂砾石总产量的30%,其中的40%用于水泥制品出口。
有专家认为,对海砂进行开采利用,可以缓解河砂短缺矛盾,避免过度开采河砂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但是海砂开采利用也需要综合考虑海砂开采对海洋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的影响,开采行为必须符合海砂利用技术指标和相关政策,并实现海砂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盗采海砂违反犯罪猖獗,如何防止来历不明的海砂流入市场?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速发展,市场对砂石类建筑材料的需求愈发旺盛,海砂价格也水涨船高,出现了不少盗采海砂的违法犯罪现象。
近年来,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砂违法犯罪活动,但巨大的利益驱动导致盗采海砂犯罪仍然屡禁不止。据统计,2018年—2022年,沿海11省市检察机关对盗采海砂犯罪案件提起公诉689件1878人。其中,2022年提起公诉197件488人,件数和人数比2018年分别上升了258%和190%。
由于海砂氯离子含量的检测,尚无强制性规定,对于洗砂设备也无强制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砂场的管理,只要砂场具有相关资质、在许可范围内经营即可。若监管未到位,盗采的海砂极易流入建筑市场。
为防止来历不明的海砂流入市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近日通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砂石码头监督管理。收到检察建议后,码头主管部门立即开展港航系统砂石整治工作,督促码头对砂石装卸情况进行排查,并严格核查砂石来源,建立砂石来源及销售台账。目前,码头经营者均签署了砂石规范经营承诺书,严格审核砂石来源和航行轨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制定了《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重点围绕“罪名适用”“主观故意认定”“下游行为的处理”“劳务人员的责任认定”“涉案海砂价格的认定”“涉案船舶、财物的处置”和“加强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作了规定。
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增加了针对性规定:一是禁止在严格保护岸线范围内开采海砂;二是载运海砂资源应当持有合法来源证明;三是海砂开采者应当为载运海砂的船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三步走”新规表明国家规范海砂开采及打击违法盗采海砂的决心,对海砂开采、运输等方面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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