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河污染事件,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谷腾环保网讯】近日,滁河污染事件沸沸扬扬,引发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政府监管能力的高度关注。此事件之扼腕,在于它的人为性,本来是可以防止事态扩大,将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损失降到最低的,却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工作环节中,相关人员采取回避、推卸、掩盖、护短的态度,将一件小事件,硬生生拖大、拖炸。
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规律,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记忆的内容将逐渐减少。一件新闻事件,即使是重大的新闻事件,往往也在不久就会被人们所淡忘。但是笔者认为,我们要看到滁河污染事件是一起反映基层工作实际的普遍性或者具有典型性的事件,要思考这件事件发生的底层逻辑,从根源上去认识和预防类似事件发生。事出必有因,那到底问题出在哪儿呢?
出在事故发生前预防防范的形同虚设。企业灾祸本可以不发生。其实事件的最开始是非常简单的,5月7日安徽滁州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他们2号产房仓库粗甲醇失火,近20吨危化品粗甲醇与大量灭火消防泡沫、甘油等,经厂房旁边的边沟流进了泄洪渠道,经花园水库、土桥西河等流入滁河。20吨不是小数,危险品也是很明确的,那么园区的危险物管理的应急预案呢?对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的监管呢?这些都反映了企业在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上的疏漏,以及潜在的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准备不足的问题。
出在事故发生中责任担当的敷衍塞责。事故处置中的几个关键人物,可谓是敷衍工作整出了百花齐放。比如,“凭主观判断决策”,面对水质不好的质问,以过往的经验进行解释。再如,以退休为由,在面对质疑时说“自己还有两个月就退休了,不该过多过问此事件”,试问“该与不该”是由退休时间决定的吗?这是典型的敷衍做派。这要求对地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行改善,增强责任感和执行力,切实让干部在面对事件、事故时,能顶得起、接得住。
出在事故发生后舆情应对的无知无畏。在这件事情当中,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和社会舆论的关注,体现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的重要性。但在面对媒体或者公众的监督时,基础干部却缺乏基本的素养和技巧,比如,对于水体异常,相关部门直接回复“没问题”,群众反映情况承办人却说“不清楚”,提及水质监测环保局局长却说“没必要”,甚至举出令人咋舌的例子。这些“没问题”“不清楚”“没必要”,反映出干部对待新闻媒体采访时,自毁形象、缺乏素养的问题,缘于无知、知之甚少或者知之不深,进而表现出无所畏惧。这要求对基层干部应对面对公众、媒体监督应该有一个好的态度、基本的一些处置技巧。
当下,最重要的是及时处置和防患于未然,需要在各个环节在当下和未来长远上用力。当下及时处置解决已经造成的自然生态环境影响、研判分析提出即将到来的汛期应急工作措施,长远来看,更要从干部工作责任压实、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完善环保监管体系、加强媒体和公众监督上对整个治理体系进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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