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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抵罚!这起案例很典型

更新时间:2024-06-11 10:23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 张聪 阅读:2459 网友评论0

谷腾环保网讯将调解后减少的行政处罚金额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技术升级改造,通过“技改抵罚”方式为小微企业“减负松绑”。近日,上述这起某铸造公司诉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入选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据悉,本案系一起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推动涉案企业环保行政合规改革的典型案例,对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2022年4月,江苏省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执行日常监管任务时,对某铸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3月7日至3月9日期间,在无废气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对当地生态环境构成了潜在威胁。

针对这一环境违法行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铸造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该公司因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被处以罚款22万元;同时,因其未按照排污许可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被另处罚款2万元。两项罚款共计24万元。

然而,某铸造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虽对环境违法事实表示无异议,但认为处罚金额过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对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公司主张,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由于资金和技术方面的限制,导致废气治理设施未能及时到位。同时,公司也表示已经认识到了错误的严重性,并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经审理,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认为,某铸造公司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考虑到该公司违法行为较轻、有改正违法行为意愿且系当地小微企业,若全额缴纳该罚款将因资金短缺陷入经营困境等情况,于是,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组织调解并建议适用企业行政合规改革,将企业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因素。

此外,法院联合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至该公司开展改革验收,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负责人作为特约环保监督员现场监督。通过评查,该公司按要求升级废气治理设施,并开展自行监测,整改达标。法院现场向双方送达了行政调解书,将原24万元行政处罚金额减为13万元。

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创新适用“行政调解+行政合规改革”,护航小微民营企业绿色合规经营,推动涉案企业按照改革清单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将调解后减少的行政处罚金额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技术升级改造,通过“技改抵罚”方式为小微企业“减负松绑”,助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对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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