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安全形式依然严峻
卫生部今年2月18日透露:经全国爱卫会、卫生部联合调查表明,调查水样中未达到基本卫生安全标准,超标率是44.36%,而集中式供水中有消毒设备的仅占29.18%。这说明,我国目前的生活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然较为严峻。
什么是安全的水?不同国家的政府制定着不同的安全饮用水标准,同一个国家政府制定的安全饮用水标准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
有些城市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盲目建设或扩建对生活饮用水源产生污染的项目或企业,特别是当出现水源污染情况时,基于片面的“保护投资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意识,不及时发布警示,因而造成严重后果。此外,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也普遍缺乏生活饮用水安全意识。
在农村地区,安全的水意味着家庭成员不必为取水而每天花费过多的时间。足够数量安全的水是指能够满足新陈代谢、卫生和家庭需要的量,通常为每人每天20升。
我国制定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比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更为严峻和突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这主要与农村人口分布松散、生活习惯不同等特征有关,也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供水成本不同等原因有关。这样一些特点,使得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困难很大。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安全饮用水要求标准的提高,同时由于污染等造成的原本安全的饮用水现在变得不安全等原因,据统计,我国现在还有3亿多人口的饮用水不安全。有资料表明,到2004年,我国还有33%的村庄没有合格的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到50%。
贫困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更为突出。《2004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显示,到2003年,我国贫困地区有18%的农户取得饮用水困难,14.1%的农户饮用水水源被污染,37.3%的农户没有安全饮用水(除去水源被污染和取水困难的农户)。按饮用水水源分,饮用自来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 32.2%,饮用深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0.9%,饮用浅井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4.9%,直接饮用江河湖泊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6.9%,直接饮用塘水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2.3%,直接饮用其他水源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12.7%。在前三种水源中,去掉水源被污染和取水困难的农户,实际上有安全饮用水的农户占总户数的62.7%。
我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主要以地下水为主,饮用地下水的人口占74.87%,饮用地面水人口占25.13%;饮用集中式供水的人口占55.10%,饮用分散式供水的占44.90%。以2006年执行的《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作为饮用水水质评价标准,调查水样中未达到基本卫生安全的超标率为44.36%;地面水超标率为40.44%,地下水超标率为45.94%;集中式供水超标率为40.83%,其中近3年中央投资建设水厂超标率为38.99%,分散式供水超标率为47.73%。农村饮用水超标的主要因素是微生物指标超标,饮水中因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所引起的水质超标率为25.92%;集中式供水中有消毒设备的仅占29.18%,分散式供水均直接采用原水。农村饮用水消毒率低,是导致饮用水的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
对家庭饮用水处理及饮水习惯调查显示:在饮用非集中式供水的农村家庭中,对饮用水进行水处理(不包括烧开)的占5.11%。在饮水习惯上,喝开水的占85.23%,这一良好习惯在预防控制水性肠道传染病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调查查则表明,解决农村饮饮用水安全问题急需解决,这不仅要加强政府工作,还要建立筹资制度,解决饮用水安全的问题还要从根上抓。各地情况不同,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也要因地制宜。
与此同时,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内部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将饮用水安全管理问题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工作业绩的内容之一,使各级领导认识到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村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大事。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使每个人都认识到保护饮用水安全与自身利益的重要相关性,自觉参与到维护饮用水安全的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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