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若干问题与对策
随着社会的经济迅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针对于目前的现状,笔者也围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展开一系列的分析与研究。
1、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1执法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环境违法问题涉及到水、大气、噪声、辐射以及生态,这要求执法队员既要具备广泛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还要有较高法律水平。然而,环保部门内部的人员编制“先天性不足”,使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1.2执法工作机制不完善
保部门缺乏必要的强制权、限期治理决定权等。由于目前环保法未授予环保部门任何直接强制执行权力以及限期治理决定权,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因执法权限的不足、执法手段不充分而导致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事情常常发生。
1.3缺乏熟悉环保法律法规专业人才
在我市乃至全省的环保部门都存在环保法律法规的专业人才。负责法规部门的同志也是“半路出家”,如果在工作上遇到了普法与专业法相冲突的时候,往往不能以最快的速度去解决问题。这种偏重环保专业的人才结构配置存在着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上的缺陷,一旦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时,法律知识会显得捉襟见肘。
1.4基层环保执法难度增大
在这样的县级城市里,无论是老百姓或者是官员们对于环保的重视程度显然是不够高的。老百姓觉得环保乃是政府的事,官员们觉得环保工作对于自身的政绩没什么帮助,自然不会重视这项工作,导致环保执法工作很难开展。
2、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执法人员缺乏系统性专业培训
我市的环保执法人员一年可能也没组织培训学习。一是因为资金的缺乏;二是上级部门不够重视执法队伍的专业性。资金可以接待、可以建设美好的市容,可是却忽略了干部的专业水平与自身素质。城市的建设固然重要,但是一个执法队伍的内涵也不能马虎吧?
2.2没有制定责任追究机制
一直以来环保部门的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偏差、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是环保责任制落实不力的直接原因。一是重表面功夫、轻实质的片面认识。二是在现实中,部分党组织负责人不能把实质环保工作纳入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工作中顾此失彼。三是环保内部工作队伍不健全,素质掺次不齐。有的对环保工作不熟悉,有的不安心从事内务工作。
2.3环保执法人员专业结构单一
环保部门招收人员都是要求环境科学类、化学类、工程类等专业作为条件。目前环境监察系统的执法人员一部分是原排污收费监理所转制或从社会招聘而来,另一部分则是近年来从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毕业的生力军。虽然招收临时工也需要专业限制,可惜不能挽留人才。
2.4各镇没有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
我市环保部门现在编制15名,去除主管领导以及中层领导就所剩无几了。一般办事员只能借调环境监测站或者是环境科学研究所这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内部的编制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局领导更不可能考虑到各镇政府设立环保机构。
3、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实效的思路
3.1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
市政府领导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的重视程度,设立专款开办课程或者报送部门负责人到省有关部门学习相关课程。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使各种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培训质量和效益也能得到全面提升。
3.2把建立环保执法责任机制转变成政府施政行为
首先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其次是全省都要按照规划提出的珠三角环境优化、东西两翼在发展中保护、山区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制定我市的环境保护规划。最后要从环保部门内部着手,内部要分工先明,明确到每一名干部。
3.3健全环保执法队伍的专业结构
首先要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克服 “重工作,轻队伍建设;重使用,轻培养;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其次对环境监察部门人员的专业单一性打破,广招法律专业、经济专业等非环境科学类专业人才。
3.4加强环境执法部门基层建设
(1)、设立镇级环保机构
在镇级设立环保机构需要市政府主管环保的领导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紧迫感的同时,市财政也要做出一定的支持。
(2)、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
首先要高度重视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切实加强环境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其次要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把重金属污染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态势。
(3)、保证执行力
首先,要建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后督察制度;其次要加强责任追究;最后要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采取综合措施惩治违法排污行为。
参考文献: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编.《广东省环境保护干部读本》.广东省人民出版社.2007第二版
[2]、张力军. 推动环境执法跨越式发展.《中国环境报》. 2010年4月15日
[3]、张旭、李佳亮. 发现得早、化解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珠江环境报》.2009年9月6日
收稿时间:2011-05-02
作者简介:谭万泉(1977-),男,开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技术员,研究方向: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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