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污泥处理处置概况
1 污泥产生现状
近年来,欧洲的污泥产量增长趋势明显,一方面是因为污水管网的服务人口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水质排放标准越来越严格。欧洲部分国家的污泥产量以及处置方法见表1。
由表1 可以看出,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英国的污泥产量较大(占74. 3 %) ,而德国的污泥产生量占这四国总产生量的48. 9 %。各国的污泥产生量与污水厂的服务人口有关,此外污水处理系统发达国家的污泥产率较高。
2 相关的法规体系
欧盟( EU) 已制定了水和废弃物管理的相关法规体系(见图1) ,旨在严格地控制与废弃物相关的活动,以保护水系免受这些活动的危害。
欧盟委员会根据增长趋势预计2005 年的干污泥年产量将达9. 4 ×106 t 。污泥量的增加给环境带来沉重的负担,而且极为严格的相关法规也加重了污泥的处理处置难度,欧洲正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困境:一方面,为使污水厂出水水质更加安全的相关标准更为严格;另一方面,严格的污水处理法规也导致了污泥产量的明显增加,因此需要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或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
当污泥投海的处置出路被越来越广泛地禁止后,其他处置方法所占份额有所增长,迄今为止土地填埋仍是较便宜的处置方法,然而相关的填埋限制和法令降低了其经济性。在欧洲,含有可生物降解有机物的固体废弃物将不允许填埋,丹麦、瑞士已分别于1997 年7 月1 日和2000 年1 月1 日实施了该项禁令,德国也将于2005 年6 月1 日实行该法令。欧盟于1999 年公布了固体废弃物土地填埋法令(于2006 年起实施) ,要求所有欧洲国家用于土地填埋的固体废弃物中有机物含量必须逐年递减,其中污水厂污泥也是该法令规定的固体废弃物种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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