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动公众监督机动车污染?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深圳市机动车数量呈迅猛增长态势。目前机动车保有量为200万辆,加上30万辆外地车,深圳已成为国内车辆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车辆密度达300辆/平方公里,超过国际警戒值。
在深圳PM2.5的各类排放源中,机动车尾气占31%,排名居首,已成为深圳市主要大气污染源。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深圳通过发动群众力量,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培养“黑烟车猎手”等,在控制黑烟车污染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构建公众参与平台
严峻的机动车污染形势,要求深圳环保部门进一步创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机制,在加强源头控制与日常监管的同时,需要不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着力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自2003年起,为全面构建公众参与平台,深圳在借鉴香港等先进地区黑烟车举报查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开展了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热烈响应,机动车排气污染社会监督机制开始建立。
2003年11月,深圳市招聘第一、二批共100名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这些人员基本上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中挑选聘任,其中部分人员直接参与了特区立法,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此后,社会监督员的招聘逐渐扩大,只需在义工联等社会团体中进行,年满18周岁、热心环保的人士都可以参加。
2007年,第三、四批监督员开始招聘,这一年招聘人数最多,共913名。2008年,第五批监督员共招聘22名,主要针对东部盐田港区的社会监督员。2009年招聘了第六批监督员共招聘12名,主要是考虑依托街道社区加强西部港区黑烟车的监督管理工作,这一批招聘的监督员专门命名为“黑烟车猎手”。2011年3月,深圳启动环保社会监督员续聘工作。大运会前夕,启动社会监督员增聘工作。龙岗区环保局也相应招聘了一部分社会监督员。这一年增聘的监督员共71名。
目前,除部分因各种原因退出社会监督员队伍的人员外,深圳实际登记在册的社会监督员有1109名。范围基本覆盖各行业,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
必不可少的岗前培训
社会监督员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深圳市十分注重对社会监督员专业素养的培训,规定所有申请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资格的人员都必须实行岗前培训,即通过环境法规和黑烟车举报专项业务培训才能够成为正式的社会监督员。
上岗前的培训,前期是由尾气办指定人员进行,后期就需要请深圳市人居委法规处人员进行法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两部分:机动车环境法律法规培训和黑烟车举报业务培训。
制度建设指引工作开展
2004年,深圳市环保部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深圳市环保局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同时,在与市公安交警部门多次磋商后,制定了《深圳市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举报黑烟车处理工作制度》,为社会监督员的工作定下了机制。
首先,要求举报黑烟车需具备冒黑烟时间、冒黑烟地点、冒黑烟车牌号码、冒黑烟车牌颜色4个要素,这4个要素缺一不可。
其次,社会监督员的举报方式主要有5种:登陆深圳市机动车环保网直接举报;打专线电话,进行举报;发邮件举报;填好《黑烟车辆报告单》,传真举报;填好《黑烟车辆报告单》后直接送达到市环保部门。
第三,通过上述5种渠道收集到的黑烟车举报件后,市环保部门由环保·交警机动车车档信息交换系统取得车档信息,向车主邮寄《机动车排气检测通知书》,要求车主在收到检测通知书之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车辆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测。因各种原因不予签收或无法送达的,通过公告告知,告知期60天次日即是送达的日期。逾期不检,市环保部门将有关的材料移交给市公安交警局纳入违章系统进行处罚,每辆车罚款500元。
监督效果日益凸显
机动车监督机制建立9年多来,深圳市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认真履行义务监督职责,随时反映难以取证的机动车路面冒黑烟现象,充分发挥环境监督和参谋助手的作用,为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基本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整治黑烟车的良好局面,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大气环境质量。
从2007年~2011年社会监督员黑烟车举报受理情况可以看出,5年来,社会监督员投诉的车辆总数合计17907辆,有效查处9860辆,查处率达55.1%。特别是2011年,在迎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关键一年,全市社会监督员总共举报黑烟车5125辆,创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举报查处机制建立以来之最,为深圳市举办绿色大运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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