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思路
近年来,湖南省实施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到2012年底已基本实现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设施从无到有,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
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
截至2013年12月,湖南省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13座,日处理规模4.07万吨。其中采用垃圾焚烧发电工艺1座,采用湿解加焚烧的综合处理工艺5座,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1座,采用卫生填埋工艺105座,分别占总数的0.9%、4.5%、0.9%、93.7%。由此可见,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卫生填埋为主,设施数量和处理规模分别占总量的93.7%和93.9%。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垃圾产生量呈现逐年快速上升趋势,而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2011年4月,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50%。而湖南省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目前仅为6.9%,长沙市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为6.3%,与国家要求相距甚远。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卫生填埋所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首先,填埋工艺存在恶臭、重金属污染和二次污染隐患等问题;其次,生活垃圾剧增,而填埋工艺不能减量,导致填埋场使用年限大为缩短。如长沙市填埋场设计用24年,实际只能用14年;株洲填埋场设计用20年,实际只能用11年;芷江县、靖州县、澧县等地填埋场设计用20年,实际只能用10年,新建填埋场选址将十分困难。因此,引进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快速处理日益增长的垃圾产生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促进垃圾处理转型升级
而垃圾处理技术越先进,运行成本也会相应提高。由于缺乏对先进技术的引导政策,造成了垃圾焚烧发电等技术推进困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规定,垃圾处理应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到2015年底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达到35%,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工业协同处理;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形式,逐步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乡镇,鼓励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处理设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今后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方向重点支持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理、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以及存量垃圾治理。而一般卫生填埋项目难以争取到中央财政支持。
另据《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补贴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与常规能源发电差价,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2012年,湖南省上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3.34亿元,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1.1亿元,净流出2.2亿元,垃圾焚烧发电尚未起步是重要原因。2013年9月,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至1.5厘/千瓦时。
可见,国家已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倒逼机制。因此,促进垃圾处理转型升级成为当前湖南省垃圾处理工作的突破口。如不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湖南省可再生能源附加净流出将翻番。
激励政策推进焚烧发电
笔者建议,当前应加快推进焚烧或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布局、建设。在县以上城镇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促进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不再新建垃圾卫生填埋场。日产垃圾在300吨以上的市县应当优先采用焚烧发电工艺,日产垃圾在300吨以下的县市应当优先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工艺。激励政策可以从以下方面从手:
集中支持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理。加强垃圾处理项目行业省级专家论证审查和立项管理,将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理以及城乡垃圾收运体系作为鼓励类项目,优先集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出台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理引导政策。一是省级财政对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实行运行补贴,每处理一吨生活垃圾补贴20元。二是交通部门免除垃圾运输车公路通行费。三是电网企业全额收购焚烧发电上网电量,确定焚烧发电厂上网收购电价为0.689元/千瓦时,允许在同一计量点实行用电量与发电量互抵。
务实精神处理农村垃圾
近年来,湖南省开展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农村均设置了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到乡镇后,大多数乡镇就地简单填埋或简易焚烧,农村的垃圾由分散污染转变为集中污染,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染问题。另外,垃圾运输成本高也阻碍了农村垃圾送到市县进行处理利用。常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的垃圾处理能力涵盖常德市、汉寿县、桃源县、安乡县,现在桃源县、安乡县的垃圾还未送处,株洲县水泥窑协同处理项目设计的垃圾处理能力涵盖株洲县、湘潭县、衡山县、南岳区,现在也仅处理株洲县的垃圾。先进垃圾处理设施没有规模效应,投资浪费现象严重,其主要原因是运输成本高,如以汉寿县为例,将生活垃圾送至常德市处理,年高速公路通行费就达55.62万元。
此外,建议还要加快推进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工作。目前,湘江流域沿岸有59个存量垃圾场,垃圾总量4261.5万吨,渗滤液流入湘江,对饮用水安全形成较大隐患。对城区外的存量垃圾场可采用封场覆盖修复方式,建成景观生态公园,提升周边土地价值。当然,采用封场覆盖修复方式的存量垃圾场,应做好沼气收集和渗滤液处理。对城区内的存量垃圾场可采用开挖修复方式,恢复土地使用功能,盘活现有土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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