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油废水标准
油类物质漂浮在水面,形成一层薄膜,能阻止空气中的氧溶解于水中,使水中的溶解氧逐渐减少,从而导致水体中浮游生物等因缺氧而死亡。因此,含油污水必须经过适当的处理后才能排放。
为了保证水体清洁,排入水体的污水,应控制排放数量和质量。因加油站的污水数量不大、一般不用多虑,但水质指标应加以注意。我国排放水国家标准部分见表13—3 。
含油废水排放标准(浓度)
项目 |
1997 年 12 月 31 日 前建设的单位 |
1998 年 1 月 1 日 后建设的单位 |
PH 值 |
6~9 |
6~9 |
色度(稀) |
50 |
50 |
悬浮物( SS ) |
70 |
70 |
5 日生化需氧量( BOD5 ) |
30 |
20 |
化学需氧量( COD ) |
100 |
60 |
石油类 |
10 |
5 |
挥发酚 |
0.5 |
0.5 |
硫化物 |
1.0 |
1.0 |
总有机碳( TOC ) |
20 |
含油废水如何处理能达到含油废水标准?下面我们简单介绍几个方法:
混凝法
可用铝盐或铁盐作混凝剂,构筑物可采用加速澄清池,处理效果与上浮法基本相同。采用上浮法时,往往也投加混凝剂,以提高净化效果。
过滤法
常作为上浮法出水的高级处理手段。经过滤法处理的废水,含油量可降至10毫克/升以下。处理构筑物可采用普通快滤池或压力滤池。但管理比较困难,需要空气反冲,热水反洗。如管理不善,滤料容易堵塞。
生物法
含油量在30毫克/升以下,并含有其他需要生物降解的有害物质时,才考虑使用,一般不只是为了除油。石油炼制厂的含油废水,经物理法除油后,就具备用生物法处理的条件。
化学法
化学法主要用于处理废水中不能单独用物理法或生物法去除的一部分胶体和溶解性物质,特别是含油废水中的乳化油。包括混凝沉淀、化学转化和中和法。
物理化学法
油田污水物化处理法通常包括气浮法和吸附法两种。
气浮法是将空气以微小气泡形式注入水中,使微小气泡与在水中悬浮的油粒粘附,因其密度小于水而上浮,形成浮渣层从水中分离。常投加浮选剂提高浮选效果,浮选剂一方面具有破乳作用和起泡作用,另一方面还有吸附架桥作用,可以使胶体粒子聚集随气泡一起上浮。
含油废水的处理流程,一般是先经初步油水分离(如用隔油地)后,再进行第二步油水分离(上浮或混凝)。这种工艺既可防止处理装置被油品堵塞,又可更好地发挥各个装置的除油性能。在流程中若在用泵提升前先进行一次除油,可以减少乳化程度。
对于油水比重差较小的废水,或回用经过处理的水时,应使用过滤装置。对于粒度大、凝固点高的含油废水,在处理装置中应有加热、保温设备,在处理装置的选材上,要考虑温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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