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八个专项行动推进长江保护修复
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近日出台《江西省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强化督导等措施,扎实开展江西境内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8个专项行动。
8个专项活动包括开展Ⅴ类及劣Ⅴ类水体整治、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绿盾”行动、开展“清磷”排查整治、深入推动“清废”行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组织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等,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调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相关要求,2018年6月以来水质维持在Ⅲ类及以上的断面,确保总体水质不降;2018年6月以来出现过Ⅳ类水的断面,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确保总体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尽可能达到或接近Ⅲ类水。同时督查景德镇、鹰潭等10个设区市,检查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治成效,督促各地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2019年-2020年,全面摸清长江江西段、赣江干流段入河排污口底数,为长江、赣江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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