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正式发布
根据国家科技管理改革的要求,2017年1月11日,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通过科学技术部网站的科技计划专栏(http://www.most.gov.cn/kjjh/)以及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正式发布,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
水专项2017年度项目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水专项“十三五”任务全面启动。根据国务院重大专项聚焦调整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重大专项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水专项两牵头组织单位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完成了水专项“十三五”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在任务部署上,聚焦到京津冀区域和太湖流域,坚持与“水十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计划相结合,坚持与地方治污规划和工程相衔接。在京津冀区域,围绕“永定河-北运河”上游生态涵养、中游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质量提升和下游天津海绵城市建设、入海河流水质深度净化和水资源高效利用、多水源供水格局下的水质安全保障等内容,开展综合调控示范。在太湖流域,按照“一湖三区”框架部署任务,在西北部常州市武进重污染区,开展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整治综合示范;在东北部无锡和苏州片区,开展湖泊生态修复综合示范;在东南部上海和嘉兴片区,开展河网水质改善及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示范。同时,在国家层面形成系列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环境管理与饮用水安全保障3个技术体系,并在辽河、淮河和巢湖3个典型流域进行技术应用和推广。在组织实施上,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作用,明确要求申报单位要加强与流域相关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深入调研,加强研发任务与地方治污需求紧密结合,确保任务落地;注重产学研用相结合,鼓励企业积极牵头或参与专项实施;同时,进一步深化中德合作。
2017年将启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高品质水生态建设综合示范”等26个项目,涉及中央财政经费概算36.6亿元。指南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6日。期待着社会各界积极申报。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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