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电子废弃物再生资源化运作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电子废弃物再生资源化是全球应对资源危机、环境污染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课题之一。本文分析了四种典型的基于生产商延伸责任制(EPR) 的电子废弃物再生资源化运作体系(即德国、瑞士、日本和荷兰) 。分析侧重于体系的三个核心内容:政策法规、经济保证机制和利益相关者协调关系。根据运作体系的物流、资金流责任承担方式(集体或独立承担模式) 和竞争程度(协作或竞争模式)分析比较各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的特点、优势和不足。国外再生资源化体系完善的法规、经济制度值得我国借鉴。但上述体系主要面向回收重量,缺乏环境影响评估和对环保设计的激励。这也是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的关键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为建立我国基于生态效益的、经济可行且环境友好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提供决策支持。
关键词:生产商延伸责任制;电子垃圾;再生资源化系统;生态效益
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使电子工业迅速发展,给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变革。但是与此同时,随着电子产品生产、消费量的增加,以及更新换代速度的逐步加快,大量电子产品在达到使用寿命后成为电子废弃物,不仅成为严重的社会负担,并且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废旧电器中含有有价值的物料,但废旧电器处理不当会危害环境,其中的有害物质如拆解不当,会释放有害物质,通过地下水或空气等介质危害环境和人类健康。电子废弃物的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成为资源再生产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欧盟制定了与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相关的三大绿色环保法规:WEEE(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 、RoHS (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和EuP (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 。WEEE 与RoHS 指令是具体的实施措施,而EuP 指令是框架性指令。WEEE 指令对电子电气设备的废弃物回收处理做了相关要求,明确生产商的延伸责任;RoHS 指令限制电子电气设备某些危险材料(汞、镉、铅、六价铬、聚溴联苯PBB 和聚溴二苯醚PBDE) 的使用,而EuP 指令除了包含电子电气产品,还覆盖所有使用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的产品, 对用能产品提出环保要求。三个绿色环保法规引入生命周期理念,要求节能环保贯穿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产品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回收、后期处理) ,以监控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环境污染。目前欧盟各国建立了相关的回收管理体系,由各政府监督EPR 体系的运作,以及核查相关法定回收率的执行情况。比如德国在其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循环法令(ElektroG) 中规定生产商回收处理电子废弃物的义务、票据清算中心与职能机构的职责,以及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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