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石清洁生产标准实施 六项指标体现节能减排
更新时间:2008-08-06 11:48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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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自8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实施。该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石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该标准中将指标等级分为三级,电炉电耗分别为小于等于3050kw·h/t、小于等于3250kw·h/t和小于等于3400kw·h/t;平均发气量指标分别为大于等于305L/kg、大于等于290L/kg和大于等于280L/kg。该指标中还要求电石炉炉气粉尘利用率、焦炭烘干窑尾气粉尘利用率和出炉口烟气粉尘利用率都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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