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整治江河流域环境 确保饮用水源水质
更新时间:2009-04-14 08:15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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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近者日从福建省环保局获悉,今年该省将全面实施江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设区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县(市)达90%以上、镇达85%以上,力争12条主要水系水域功能达标率都在90%以上。
今年6月底前,福建省将拆除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及违章建筑,取缔开矿、采砂及一级保护区内捕捞、旅游、垂钓、游泳等活动。同时,重点整治永泰、平潭、漳州等31个水源地,建设截污工程21公里,搬迁或关闭一级保护区内304家排污单位和4个村庄,实施11个村庄的环境整治。
年底前,将建成福州连坂等43座污水处理厂、闽侯等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厦门垃圾分类处理厂等21个垃圾处理项目。污染物不能全面、稳定达标的污水、垃圾处理厂,要在年底前完成技改,实现达标排放。此外,还将大力整治养殖污染,严控工业污染排放,严控水电开发,停止审批新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已审批(核准)和已开工的,一律停建,收回开发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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