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水价听证:三笔费用不应计入收费
哈市新一轮水价调整听证会将于下月召开,价格调整就免不了要谈到水价成本问题。那么,哈市在制订水价时,其成本究竟都包括什么?水价如何调整才合理?15日,记者采访了曾经参加2007年水价调整听证会的听证人员郑锋,请他仔细计算一下水价成本。
据了解,影响供水价格的因素有很多。水资源状况、供水直接和间接投入等都会影响到用水的价格。哈尔滨市水资源量十分缺乏,人均占有量只有1350立方米,约占全国人均水平的1/2。市区人均占有量更少,仅为228立方米。每天大量水被消耗掉,也使得哈市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更加突出。为此,许多城市把提升用水价格作为节约用水的控制手段之一。
另外,近年来,与水成本相关的煤、电等资源类产品获取成本在不断提高,直接波及到水成本的提高。哈市供水部门曾一再表示,随着磨盘山水源的供应,哈尔滨市自来水成本也在提高,目前水价已经低于供水成本。
调整城市水价已是大势所趋。冰城百姓最为关心的是水价咋涨才合理?对此,参与上一次水价调整听证会的黑龙江三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郑锋认为,2007年水价调整听证会的主要内容虽然是污水处理费用,与这次听证会内容不同,但都是涉及到水价的问题。郑锋表示,自己在参加2007年听证会时曾发现,有些费用计算值得考究。
第一笔费用:社会公共福利支出费用是否应该计入水价成本曾一度被人们所关注。郑锋认为,社会公共福利支出已经由财政承担了,这笔费用不应该再计算到成本当中。
第二笔费用:有些公共费用如供水企业在处理雨水时,所消耗的费用已经被纳入到了市政承担,但是往往在计算水成本时又将它单独列了出来,重新计费,显然不被人信服。
第三笔费用:制水费、管理成本、银行代收等业务的销售费和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是否应该被计算到水价成本之内,尤其是供水企业银行贷款利息费用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供水企业提出的为了磨盘山工程,供排水集团向银行贷款45亿元,仅贷款利息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也让企业背上了沉重的担子。对此,郑锋认为,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确实对企业而言是个负担,但企业所发生的利润是否与公众分享了,如果公众分享到了供水企业的效益利润,那么承担贷款利息也算合理,但现在许多人并没有看到或者没有明显地享受到企业的效益利润,所以供水企业贷款利息是否应该由公众分担应该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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