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严把饮用水源安全关
更新时间:2009-12-05 22: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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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决议》,要求位于巴城及各县城饮用水取水点和备用水源上游的化成、元潭、下两、沙河、流坝、上两、杨坝、荔枝、张公、赤江、草池11个场镇在2012年前建成污水处理站,对场镇污水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同时,适度控制这些场镇的建设规模。
《决议》明确了巴河流域治理的重点,要求巴城和各县城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已建成的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行,正在建设的要加快进度,未建设的要尽快立项建设,力争在2012年前各县城的污水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要尽快建成巴中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早日投入运行。加强重点场镇的污染防治,巴河流域76个重点场镇要按规划加快治污设施建设,突出重点,梯次推进,除以上11个场镇2012年前必须建设污水处理站外,其余场镇要通过建污水处理站或沼气池(化粪池)加人工湿地等模式对场镇污水进行处理,要建设垃圾处理场,规范处理场镇垃圾。加强工矿企业和农业污染治理。对重点排污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继续实行挂牌整治措施。科学规划全市工业布局,大型工业项目要充分考虑巴河流域下游环境的承载力。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肥水养殖、网箱养殖和挖砂采石。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规范处置工程建设中的弃土弃石、生活污水和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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