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保护一湖清水 转变发展方式
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标志着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此举对于加强鄱阳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探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成为国家战略
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江西省第一个成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江西省省委书记苏荣指出,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有两个目的,一是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为长江中下游地区乃至全国人民造福;二是促进江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江西人民造福。江西省省长吴新雄表示,鄱阳湖区域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向着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的目标大步迈进。
2008年年初,江西省省委书记苏荣确定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后,2月22日,省长吴新雄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有关问题。3月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首次向世界表明了江西“关于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构想”。同年4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工作动员大会在南昌召开,标志着这项重大战略实施进入实质阶段。9月,江西省正式向国家有关部委上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
今年4月15日,国家发改委会同20多个部门80余人,来到江西鄱阳湖地区开始实地调研,专家专题组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7月14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这个规划被印发至25个部委征求意见。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
实施规划是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的重大举措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依托长江,上连湘楚、下通皖江,同时毗邻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海峡西岸经济区,从区位来看是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点。这个区域以占江西30%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省近50%的人口,创造了全省60%以上的经济总量,是江西省综合实力最强、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
国务院批复指出,要把《规划》实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的重大举措,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推动这一地区科学发展。《规划》实施要以促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途径,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把鄱阳湖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
根据《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定位是:建设全国大湖流域综合开发示范区、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保障区、加快中部崛起重要带动区、国际生态经济合作重要平台。战略目标是到2015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率先在欠发达地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构建保障有力的生态安全体系,形成先进高效的生态产业集群,建设生态宜居的新型城市群,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3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市的部分县(市、区),共38个县(市、区),国土面积为5.12万平方公里。
据了解,针对这项时间长、范围广、任务重的系统工程,规划方案提出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2009~2015年重点规划期的主要奋斗目标:保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率先在欠发达地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江西的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13个定量指标主要有:鄱阳湖天然湿地面积稳定在3100平方公里;鄱阳湖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2015年比2008年下降20%,2020年比2015年下降1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15年达到4.5万元,2020年达到8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8%;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50%,2020年达到60%等。
这个规划方案秉承国家主体功能区的理念,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同特征和经济地域的内在联系,提出了符合实际、特色明显的“两区一带”功能分区,湖体核心保护区范围为鄱阳湖水体和湿地,面积5181平方公里。基本要求主要有:稳定湖体水质、维护湿地功能、改善候鸟栖息环境、加强旅游和船舶污染防治等。滨湖控制开发带范围为沿湖岸线邻水区域,核定面积3746平方公里。基本要求主要有:加强尾闾疏浚、建设环湖防护林、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综合防治等。高效集约发展区范围为区域其他地区,面积4.22万平方公里。基本要求主要是稳定提高生态空间,集约整合生活空间,优化拓展生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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