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环境破坏 我国将淘汰落后冶炼工艺及产能
日前,中国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针对产能过剩的调控政策又一次趋紧,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等为代表的10大行业,限期3年内完成具体淘汰指标。该措施有助于减少环境破坏和产能过剩现象。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再要求贱金属及钢铁行业加快整合步伐,淘汰造成生产过剩的陈旧设备,而该通知为此提供了时间表和具体实施细则。但业内人士称,通知对市场的影响有限,因为这方面的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且产能仍然过高。
根据该通知,2011年底前,中国要淘汰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淘汰密封鼓风炉、电炉、反射炼铜工艺及设备;淘汰100千安及以下电解铝小预焙槽;淘汰采用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该通知还显示,对于钢铁行业,2011年底前政府将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以及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去年早些时候,中国政府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而采取紧急刺激措施以提振需求,而同时还宣布了一项行业整合及抑制产能过剩的计划。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周二发布的实施细则不会对金属市场产生太大影响,原因是政府的意向已被市场消化,而且相关工作进展可能将依然较为缓慢。
一位驻上海交易员称,中央政府曾多次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及技术,但目前收效甚微。地方政府仍然需要考虑经济增长、就业等问题。
附: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
电力行业:
2010年底前淘汰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
煤炭行业:
2010年底前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8000处,淘汰产能2亿吨。
焦炭行业:
2010年底前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
铁合金行业:
2010年底前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
电石行业:
2010年底前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
钢铁行业:
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有色金属行业:
2011年底前,淘汰100千安及以下电解铝小预焙槽;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淘汰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淘汰未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淘汰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下)等进行焙烧、采用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建材行业:
2012年底前,淘汰窑径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的除外)、水泥湿法窑生产线(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的除外)、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以及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等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等落后平板玻璃产能。
轻工业:
2011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淘汰落后酒精生产工艺及年产3万吨以下的酒精生产企业(废糖蜜制酒精除外);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装置;淘汰环保不达标的柠檬酸生产装置;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纺织行业:
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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