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火电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铅封工作全面展开
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是切实加强火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提高脱硫设施运行效率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6月下发了《关于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的通知》,要求各地于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火电企业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
近日,宜昌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湖北省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挡板铅封管理培训学习,下发了《宜昌市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宜昌安能热电有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须于2010年9月25日前全部完成烟气脱硫设施烟道旁路挡板铅封工作。旁路挡板的封签须安装在旁路挡板执行器拐臂和支架上,在适当位置焊接固定。在安装封签前,要确认旁路挡板门处于密封关闭状态。旁路挡板铅封后,各火电企业不得擅自启封旁路挡板铅封。
铅封后的企业需开启脱硫旁路挡板门时,需提出申请,报宜昌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后,由所在地负责铅封工作的环保部门派人现场启封并协同火电企业填好“宜昌市火电企业脱硫旁路挡板铅封或启封记录”。火电企业维护检修工作结束或紧急情况消除后,应立即关闭脱硫旁路挡板门,并向宜昌市环保局提出申请重新进行铅封。火电企业和当地负责具体工作的环保部门要对脱硫旁路挡板每次开启和铅封过程如实填好记录。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宜昌实际,枝江市环保局负责中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脱硫设施旁路挡板铅封和启封的具体工作,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宜昌安能热电有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旁路挡板铅封和启封的具体工作。据悉,各火电企业的铅封工作完成情况和铅封记录将作为核定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和减排量核算的重要依据,对未能按期实施铅封或违反铅封规定的,将处以通报批评、扣减减排量等措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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